“快走,快走!”
他踉踉跄跄地被推出门,身体一软,跌在墙上,撞得额头生疼。
一颗心被撕扯着,疼得厉害。
“我的房子!”
为什么会这样?
讨债公司来向他讨债,出版社要他赔偿损失,所有人都在逼迫他,他的房子被第一个收走,添置的家具全被卖掉,一件不留,就连他的衣服,他的皮鞋,他的手表,全数让讨债的给夺走。
就这样,他连本带利还欠了一千八百块钱。
这段时间,他的开销实在太大,吃要吃最好的,用要用最好的,和人交际,和女孩子‘约会’,无不是大手笔。
那时他不在意,一点小钱,他转头就能十倍百倍地再给赚回来。
只靠那一本书,就足够让他吃喝不愁,在登州市过上富贵无比的生活。
可现在,债务像一座大山一般压在他的头上,让他绝望。
“小子,我们老板是好人,心慈手软,所以只让你赶紧还钱,没想把你怎么样,要我说,就你这样的混账东西,哪里有本事还上,还不如把你弄到黑煤窑里干活,好歹还能有点希望,听着,就按你说的,一个月后你再还不上,就别怪咱哥们心狠手辣。”
“还有,你要是想跑,那就试试,老子到巴不得呢。”
目送这一群混混大跨步地离开,沈鸿暗自咬牙,他不甘心!
老天爷给了他第二次人生,他有别人都没有的际遇,难道,就是要让他再吃一次苦,再受一次罪?
他不甘心,也不相信。
能写一本书,他就能写第二本,他就不信了,难道所有的……都能提前那么久就开始写作?
沈鸿这般想着,一时到收敛起绝望的情绪,避开人群,躲躲闪闪地找了个小旅馆住下,又拿随身携带的一点钱买了笔墨纸砚,挥毫泼墨。
他连夜写了一篇短篇小说《铜雀》,这篇小说当年连载的时候,他就挺喜欢,虽然不可能记住全部,可主要情节到还知道。
论文笔,沈鸿对自己还是颇有些信心。他读书那么多年,写篇文章又有何难?要不是为了更保险些,他全靠自己也能成名成家!
匆匆写完稿子,沈鸿想了想,自己没露面,换了个笔名,叫逆命,直接拿信封装了,邮寄去一家小出版社。
他如今可不敢再和登州出版社合作,那些编辑们根本就不讲情义。
事情没发生之前,那些人个个客客气气,可一出事,都对他口诛笔伐,完全不顾曾经的交情。
只是这篇小说一寄出去,就石沉大海。
沈鸿等得心焦的不行。
事实上,瞿正一早让人盯着这货,他的一举一动都落在瞿家人眼里,他前脚寄稿子,后脚瞿家的电话就打到了那出版社社长的办公室。
一连等了将近半月,在这期间,沈鸿也没干等着,连续写了好几个短篇,奈何都没有回音。
他身上的钱全部花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