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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多时,远处呼哨声大起。

“这是第三波了。”

白逸风喃喃道。

话音落下,只见黄沙土上烟尘滚滚,十二骑由远而近,为首的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汉子,跟在他身后的十一人,全是紫衣打扮。

中年汉子见到白逸风便抱拳行礼:“少主,刚才江南霹雳堂的孙振也露了面,我们怕是会有麻烦。”

姜晚目光流转,忽然高声呼喝:“你们这帮家伙,就知道欺负我,拜托你们长长脑子行不行,大风酒肆来了一群过江龙,打魔教弟子跟打兔子一样,人家也是要去明谷的,本姑奶奶能耐再大,在人家面前,能保得住东西吗?”

宋晟:“……”

姜晚说完,招呼一声,纵马狂奔而去。

时间好似变得漫长得不可思议。

沙漠里的天气古怪得紧,晚上冻得人骨头疼,到了白日里,又热的口干舌燥,恨不得一辈子泡在水缸里不出来。

宋晟看了眼白逸风,苦笑:“大少爷,这回对不住你。”

白逸风无奈:“少说两句废话,比预想的已经算好。”

明谷消息一出,多少人关注,动歪心思的更是数不胜数。

他一开始都做好了血战的准备。

不成想半路杀出个翠玲姑娘,姜晚两句话就祸水东引,如今跟着他们的人少了何止五成!

“不知翠玲姑娘那边什么情况。”

“还用得着你为人家操心?谁敢惹朝廷禁军?”姜晚哼了声,显然还是心中郁闷,声调怪里怪气的。

正说着,前面探路的中年汉子拼命地挥舞双手。

宋晟抬头远眺,半晌,目中便流露出狂喜:“是绿洲!”

一行人已在沙漠里奔波了五日,一个个灰头土脸,不成人形,此时看到远处的骆驼群和人烟,就连最皮实的宋晟也忍不住长长地松了口气。

姜晚精神大振,目中精光毕露,异彩连连。

就是这里!

她在脑海中回忆地图中的每一处细节,终于对应起来,过了这片绿洲,最多再走两日,顺利的话就能找到一片大湖。

越过大湖,是四千九百八十四棵胡杨树。

穿过胡杨,明谷就在眼前。

连宋晟都不自觉加快了速度。

绿洲已经肉眼可见,可是在沙漠里看绿洲,那是真能跑死马,他们又跑了大半日,一刻不停歇,才终于到达。

姜晚猛地挺直腰身,一马当先,直直冲到毛毡帐篷的人家,撞过去抓出一把珍珠扔到门前:“水,给我水!”

帐篷里坐着两个十五六岁的姑娘,都以五彩斑斓的纱巾覆面,坐在毛毡上,双手像花蝴蝶一般穿来穿去,指尖的丝绦就变成了色彩浓艳的毯子。

两个女孩听到姜晚的话,举目向外看了看,其中一个站起身去拿了一小壶茶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