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宅屋的备用站为 精品御宅屋

第227页(1 / 2)

睡不好的燕忘川趁着扎营,走到林见竹面前,在护卫们戒备的视线中把他桌上一瓶酱菜拿走了。

护卫:“……”

林见竹:“酱菜有点咸!”

“我就是馋得慌,闻一闻味,吃这东西容易渴,喝水多,小公子,你可别……吃太多。”

(最后一罐了,最后一罐了,最后一罐了……)

燕忘川把酱菜卷入饼子里,一口一口全吃掉。

林见竹:“呜!”

护卫连忙道:“公子爷,那位可不简单,他孤身一人上路,在沙漠里走这么久,依旧气血充足,神色不变,不光毅力惊人,想必也是一身好功夫。”

沙漠这种地方,是人间的恶鬼地狱,最容易见人性,也最容易看出人的底细。

燕忘川孤身一人,可那些各怀心思的行商,江湖客,人人对他敬而远之,自然都有自己的道理。

“那样一位高手,怎么能抢我的酱菜?”

林见竹简直不敢置信。

但他其实有个毛病,从小就不大会拒绝别人,小时候每每被宫里的安乐公主抢走各种他喜欢吃的东西,喜欢玩的小玩具,每每三皇子都被气得想爆锤他一顿。

他在京里时,和三皇子玩得最好,两个人一直是孟不离焦,现在想一想,自从他那个能力被阿爹他们发现,他就再也没回过京城,如今,也不知三皇子还是不是以前那副模样。

(有点累,想家!)

燕忘川脚步一顿。

家?那是什么?

驼队在沙漠里走了六日,人们聚聚散散的,时不时有商队停驻在某一片绿洲,又有商队跟上。

林见竹一行人前进得还算顺利,一路上再没有遇到沙盗。

沙漠广阔无垠,除了在绿洲上,其实见到生人的机会也很少很少。

洪哥嘴里咬着块儿仙人掌的肉,嚼烂了咽下去,牙齿的颜色在阳光下一照,到显得更怪异。

他在骆驼上半弓着身子,眯着眼睛观测前方不远处的沙子。

“等这趟活出完,我也该回家享清福了,快五十岁,哎,腿脚比不上以前,力气也弱,换成二十年前,我能在沙漠里从开春雪未融,一直跑到冬雪初来,不像现在,稍微活动活动就骨头疼。”

“我媳妇给我生了个闺女,如今在沙漠里走,我就开始怕死,我要是死了,我媳妇比我小二十岁,她改嫁容易,大漠上寡妇不愁嫁,可我闺女怎么办?”

“爹娘早没了,洪家除了我,就没个能喘气的……别的男人能好好给我养娃?”

林见竹有一句没一句地跟他搭话。

(遇见燕忘川,用什么手段才好?我可从没有偷过东西,不懂这方面的技巧。)

(最好还是不要硬碰硬吧。)

(他要是武功很高,我死了,我不愿意,要是我不小心把他杀了,那也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