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许:嘶,这尾巴尖真是好漂亮啊。
这个颜色,这个光泽度,肯定手感很好吧。
她慢慢蹲下来,靠近了那截尾巴尖。蛇大约就是这种以“危险”来表现美丽的生物,越危险越美丽,越美丽就越危险。宋许心里知道危险,但还是控制不住伸出了手。
要么怎么会有“初生牛犊不怕虎”这样的词汇,冒(作)险(死)简直就是年轻人的天性。
宋许的手碰到那截尾巴尖,轻轻地触摸了一下。
很奇特的手感,光滑又柔软,比丝绸更韧,比皮革更软。
蛇是变温动物,会随着环境的温度变化而变化,这一截尾巴尖晒着太阳,手感也并不冰凉。宋许这一刻能明白那些文人墨客描写美人的肌肤“冰肌玉骨”“肤如凝脂”的心情了,她现在也很想赞美这个手感。
手放在这上面简直不想拿起来。她忘我地摸了又摸,手底下的尾巴尖突然动了动。动的不多,就只是往里缩了缩而已,像是被打扰了后下意识挪开。
宋许正吸得上头,想也不想往前追了两步,继续伸手去摸,没摸两下那蛇尾巴尖又往里缩。
一直往洞穴里追了十几步,被一阵凉爽的风迎面吹拂,宋许才突然发现自己不知不觉已经走进了洞里。
想起自己刚才的行为,宋许觉得自己好像个趁人家睡觉偷摸人家脚,还发出啧啧赞叹的变态。
不,爱好的事怎么能叫变态!养猫的人捏猫蛋蛋难道也是变态吗?这是爱啊!
洞穴里并不是特别昏暗,干燥而阴凉,洞穴是通风的,站在这能看到另一边的出口,还有些石缝透光。
整个洞穴的里面好像也是个三角形,大蛇大部分的身躯就在最昏暗的那个角落,看不清晰,就尾巴还在她脚边。
宋许做贼似得,轻轻抬起那尾巴尖,揉捏了一下。这个动作大概终于让大蛇觉得有点不耐烦了,尾巴尖从她手中滑开,一下子缩回到昏暗处。
不好,他是不是烦了要咬人了?宋许机警地收爪,捂着砰砰跳的心脏退出洞穴。
宋许扶着石壁:好刺激!
发觉有兽人进入自己的洞穴时,看不清的昏暗角落里,乌木支起上半身吐了吐蛇信,捕捉到宋许的气味信息。
这个雌性兽人的气味,让他想起了小时候在部落里生活的一些事。最终他还是没有动弹,又窝回了原地。
主要是对方太弱了,实在没办法让正在消化食物的蛇类半兽人警惕起来。
第3章
宋许琢磨着自己得找个地方住。原身都是住在树洞里的,她也可以维持这个习惯,先找个树洞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