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着用自己的木箸夹起一块盐水鸭吃下去,信誓旦旦道:“各位放心,我们这个客栈可是正经客栈,不做什么黑心买卖的。”
红袍男子的小厮抓耳挠腮,小声催促自己的主子,“公子,有没有毒你不是一闻就知道了嘛,快告诉我这饭菜有没有问题啊,我都快急死了。”
“你这么急干什么?饿死鬼投胎了?”
“公子你就告诉我呗,我现在就是饿死鬼投胎,肚子里活像三天三夜都没吃过东西一样,快快快就告诉我嘛。”随从拽着他的袖子央求道。
红袍男子脸上带着点不耐烦,似乎是被自己的随从烦到了,一把拽走自己的袖子,“没毒没毒,吃不死你。”
随从也不过才十七八岁的样子,长得眉清目秀,听到回话以后笑逐颜开,大声对沈怀玉一行人道:“漂亮姑娘,你听到没有,我家公子说没有毒。我家公子就是干这行的,鼻子比狗还灵,你若是饿了,现在就可以放心吃了。”
他一边说着,一边还挥舞着手臂,生怕沈怀玉一行人看不到他一样。
沈怀玉手指在桌面上叩击两下,抬头微笑对那随从道:“多谢少侠提醒。”
那随从一下子脸红到耳朵尖,窜地一下跑到红袍男子的身后,躲在他后面只漏出一只眼睛,声如蚊呐,“不、不用谢我的,都是小、小事。”
漏出来的那只眼睛还眨巴眨巴盯着沈怀玉看。
红袍男子被随从扒着肩膀,语气不虞道:“决明,你再这样,我现在就把你送回去。”
叫做决明的少年悻悻从他身后出来,脸上带着不情不愿,“公子,这都到了这里你还要想着把我送回去,想得倒美。况且我不过就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了一下,你就这样,哼!”
说着一屁股坐了下来,也不管那个红袍男子吃不吃,拾起木箸就就开始往嘴里塞。
还真的挺像他所说的饿了三天三夜的样子。
这客栈的厨子手艺还真的不错,狮子头里裹了蛋液,闻起来很香。盐水鸭的肉也鲜美可口,显然是现杀腌制的。纵然是沈怀玉这种不重口腹之欲的人,也多用了些饭。
这些天来日日赶路,晚上歇脚的要么是村庄,要么是小镇,就算有些吃食也仅仅只能用作是果腹,大家都有些劳累,吃完饭也都准备上楼歇息了。
倒是跟着红袍男子的决明,在用完饭后扭扭捏捏地跑到沈怀玉的身旁,脸色通红地和她讲话,“漂亮姑娘,我叫决明,那个长的不像好红袍东西的人是我家公子,叫章知风,他鼻子可灵了,你若是有什么需要可以来问问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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