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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幸安前期实在太惨,活脱脱一个不能再倒霉的可怜小孩,何矜作为共情力极强的三好青年,即使知道这是个烂俗得不能再俗的套路,也一路追了下去,只为看他后期的打脸逆袭。

她清楚地记得文案里有这么一句:“他在污泥和耻辱中长大,受尽了那些煞笔的欺负,终有一日,他将成为权倾天下、翻云覆雨的首辅,让那些煞笔一个个付出应有的代价!”

爽文气质扑面而来。

但何矜这时一点也不觉得爽了,因为她如今的身份,正是其中最大的一个煞笔。

这个和她同名,也叫何矜的原主,是寿康侯府的二小姐,单论长相看,绝对称得上是京城里无出其右的美貌。

大凡美人总有些与众不同的地方,她们有的多愁善感、有的琴棋书画六艺俱全,有的温良贤德,何二小姐当然也不能免俗,但她的奇葩则体现在性格上,那是又任性又跋扈,又疯批又恶毒(原著作者评)。

原主平生最大的乐趣就是找谢幸安的麻烦,从小到大,每次碰面都得要他好看,什么喷辣椒水、抽鞭子、泼泔水、做靶子、当众辱骂殴打,甚至威胁鞭尸他的爹娘……总之只要能给他留最后一口气,她什么丧良心的事都干得出来。

原主身为反派中的极品作精,找死路上的翘楚,定然是明里暗里树敌颇多,后来也不知道是谁干的好事,设计了他两人误服迷情药,她就此失身给了她从没正眼看过的谢幸安。

谢幸安阴差阳错睡到了全书最美也最瞧不起他的女人,借着药力把她在床上折腾得死去活来,这场激情戏足足占了三章,堪称本书一大爽点,作者大大如是说。

原主事后哭天喊地要宰了谢幸安出气,可她毕竟失了贞,闹得京城里人尽皆知,连陛下也惊动了。她那个成天混日子的糊涂老爹好说歹说,口水都说干了,终于劝动她和谢幸安成了亲。

可嫁了男主的她仍旧在作死路上一去不复返,不仅故意流掉谢幸安的孩子,白日宣淫召男宠,还当面嘲笑说谢幸安哪哪都不行,是个十足十的窝囊废。

啧,一个男人骂他什么都行,最忌讳说他窝囊废。果然没过多久,原主的作死路彻底走到了头,最终被活活挖眼断腿,浑身是伤地溺毙在了水池中。

原书里写得隐晦,甚至没正面交代凶手是谁。可只要看见她这种死状,联想起来她曾说看见谢幸安就恶心,还吩咐人当众往死了打他,打断过他两条腿,傻子也能猜得出来。

何矜没看完,只读到这里,甚至还义愤填膺地叹了句:“一个疯批神经病,居然在全书里活到了90%,便宜她了,真是不作不死,死得活该。”

此时她因这一句话紧皱眉头,简直怀疑人生:“所以,就因为我看书时骂了一句何二小姐,她就气不过,就把我弄来了?”

“不是的宿主,送您来的,是仙汪道人。”

一阵类似电话客服的回复音在她脑子里头响起来。

“啥玩意?什么道人?名字怎么这么怪,他谁啊?”

“咳,宿主,仙汪道人在人间的真身,是只黄底白花的田园犬。”

何矜回忆到昏迷前的最后一幕,她就是因为过马路时救了只小黄狗,被一辆闯红灯的四轮车撞了才挂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