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嘴上依旧不依不饶,说道:“等咱俩回去了,我给你抱个够,眼下,你先忍一忍。万一被你爸妈看到了,我怕他们会大吼一声「妖精,放开我儿子」,然后把我腿打断。”
柳奚笙:……
伸臂随便拿了一本书,柳奚笙缩到墙边,专心的读起来——
“多年以后,奥雷连诺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参观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当时,马孔多是个二十户人家的村庄,一座座土房都盖在河岸上,河水清澈……”
他读的全神贯注,视线的焦点,一直停留在手中的书本上。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自己不去乱想,才能心绪平静。
百年孤独……
成欢最不喜欢读的一本名著,因为光是那些相似的人物名字,就能把她给绕晕了。
柳奚笙的声音很好听。
低沉而又温润,带着少年的干净,像是一股暖风吹进耳朵,再包围了心窝。
听着这样的声音,仿佛见到了融化的雪山。
从他唇中吐出来的每一个字,犹如都带了重力吸引般,引着人慢慢的想靠近,再靠近。
倦意来袭,成欢的脑袋有些晕乎乎的。
她往柳奚笙那边挪了挪,脑袋窝在了他的怀里,迷迷糊糊的说道:“阿笙,你会唱歌吗?”
柳奚笙见她快要睡着了,刻意压低了声音,轻声答道:“会。”
磁性的呢喃,犹如晚风拂动树叶的沙沙声,成欢觉得自己快要沉沦在这样的充满诱惑的声音里了。
“那你以后……会唱歌给我听……”她含糊不清的问了一句。
话未说完,人便沉沉睡了过去。
柳奚笙轻轻合上书本,低垂着眼睫,满目温柔的望着成欢,浅浅弯起了唇角。
“会……”他的声音极轻极小,细若微风,“只要你想听,我便愿意为你唱。一辈子,两辈子,你想听多久,我就为你唱多久。”
默了良久,终是自卑而又寂寥的补充道,“只为你一个人唱。”
……
一觉睡醒之后,成欢的脚消肿了一些。虽说还是疼痛,但至少能穿上鞋子了。
柳父柳母去田间劳作,柳奚笙去半山坡放羊,家中只留下了无所事事的成欢和卧病在床的柳云笙。
成欢自己无聊,也怕柳云笙无聊,便进了她的房间,跟她闲聊起来。
她是真的喜欢柳云笙这个女孩。
眼睛是心灵的窗户,一个人品质如何,最能通过眼睛传达出来。
柳云笙的眼睛同柳奚笙的一样,干净而纯粹,犹如不掺任何杂质的琥珀。
透亮见底……
成欢也能看的出来,柳云笙是真的感激和喜欢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