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妈两边家族的人恰巧都有这个特点,所以完全是属于遗传。
我以前没怎么在意过这个——我家乡那边虽然盛行万恶的“酒桌文化”,但毕竟也没什么真需要我去喝酒的场合——我那些叔伯舅妈要是在过年以外的时候起哄让我喝酒,也会被我妈骂。
所以我也是在大学里学了《生物化学》才知道,这确实是先天的基因特点——是因为体内含有大量高活性的“乙醇脱氢酶”和“乙醛脱氢酶”,才导致酒精代谢快,并大量出汗。
而如果父母都是“醛脱氢酶基因型”的纯合子,就可以将善饮基因遗传给子女。
这个时候就体现出了有文化的重要性——我爸的那些同事要是学过这个,在看到我爸喝酒不停擦汗时就该知道,不能找我爸拼酒。
顺带一提,在生活中酒量大的有两种人,一种是像我家一样先天基因比较特殊的人,另一种是所谓“练出酒量的人”。
前者是因为酶的作用,后者则是拼身体——当体内酒精浓度过高,而酶又不够时,就只能通过一种名为“MEOS”的途径进行代谢,这种代谢途径会增加对氧的消耗,造成肝内能量衰竭,肝细胞受损,严重者直至死亡。
所以在我出门上大学之前,我妈千叮万嘱要求我滴酒不沾,一方面是如果别人发现我能喝之后开始疯狂劝酒,那我肯定也是会醉的;另一方面是,万一把别人喝出个好歹来,对我也没什么好处。
总之,小姐姐看着我皱了皱眉头,开始进行调下一杯的准备工作。
我生怕她开始给我加量,赶紧装模做样地伸着舌头扇风:“好辣好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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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中间的思思看看我:“第一次喝酒?”
我说:“对。”
碧莲可能属于喝酒上脸的那类人,没喝几口脸已经有点红了——专业地说她这是先天缺少“乙醛脱氢酶”,导致酒精代谢的第二个过程无法顺利进行,乙醇转化为乙醛后无法继续代谢,引起肾上腺素分泌过多,从而脸红。
她趴在吧台上,越过思思笑嘻嘻地看向我:“小王一看就是从小到大的那种乖乖女,说不定恋爱都没谈过。”
思思跟我碰了一下杯子,顺势问道:“谈过吗?”
怎么你要给我介绍对象?
我俩的杯子碰出“叮”得一声脆响,在安静的日料店里格外突出。
我喝了一口,然后应道:“没有。”
思思则终于聊起了她叫我来喝酒的本来目的,毕竟她今天玩游戏时已经看了我好几次了:“听碧莲说,你跟姓陈的其实本来就认识?”
我自己又喝了一口,搭了一片香香脆脆的炸鱼皮:“也不是。就只是比较巧,一起玩了一把剧本杀,然后没想到在上班时又遇到了。”
碧莲在一旁忍不住咯咯地笑:“为什么‘上班’这个词从你嘴里说出来这么好笑,有种小朋友穿大人衣服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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