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云琛一时心情有些复杂,末了还是怨原身不争气,放着好好的小媳妇不要,非要在大喜之日当天,跑去赴那相好的约,这下子好了,闹了个鸡飞蛋打。
是的,原身之所以赶着自己娶亲的日子跑出去,一脚踩歪,滑进河里 ,丢了性命,归根结底就是不安分。
连他都看得出来,那相好,分明就是驴他,明知他今日娶亲,还特地叫人传信于他,字字句句皆是委屈,还茶里茶气地祝原身娶得良配,原身这个哈批,就这?竟然还能被勾的失魂落魄。
说起娶回来的小媳妇,陆云琛扒遍了他的记忆,也没找到......得,古代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着实有些耽误人。
陆李氏蹲坐在窗外,骂骂咧咧地一直没住嘴,直到传来几声“吭吭吭...”拐棍用力敲击地面的声音,才消停下来,显然陆家老太太也听到了她的诟谇。
陆云琛耳朵终于清净了。
不一会儿,饭香味透过门缝飘进来。
他咽了口唾沫,肚子里咕噜作响,自打大学毕业,开始做美食博主,就没再让自己饿过肚子,这久违的饥饿感,不禁让他想起,自己从前吃不上饭,凉水管饱的日子,忍不住又是一声叹气。
重活一世,还整的这么狼狈...
“吱呦..”一声,门开了,一身着粗布短打,身形消瘦的少年走了进来。
陆云琛逆光望去,少年个头不高,约摸着十五六岁,挂在身上浆洗的发白的粗布麻衣,明显大了一圈,许是长期的营养不良,整个人瘦巴巴的,看起来一副弱不禁风的模样。
待人慢慢走进,陆琛才看清他的相貌,打着补丁,简陋不堪的衣物也没能遮盖住少年清秀的面容,两弯柳眉淡如墨画,一双杏眸水汪汪的,清朗有神,连眉间的那一抹朱砂痣,都衬着少年灵动秀气。
等等....朱砂痣!
陆云琛蓦然反应过来,说来原身娶的可是个小哥儿,怕不就是眼前这个少年吧。
从这短命的陆秀才记忆中得知,在这个历史上没有任何记载的“大成”朝代,除了男人,女人以外,还有一种特殊的群体,“哥儿”,这是一种表面上与男人无异,但可以孕育后代的群体。
想要辨别男人和哥儿,就看眉间的朱砂痣。
要说起这个哥儿,虽然可以像女人一般,孕育生命,但受孕率低,又不似汉子强壮,因此社会地位也不高。谁家若是生了个哥儿,都是要叹口气的。
正常人家娶妻,首选必然是女子,只有那些家里极穷,娶不上媳妇的人,才会把主意打到哥儿身上。
也不知道这陆老太太怎么想的,在这么重视传宗接代,延续香火的时代,竟然还能相中了一小哥儿做孙媳妇。
可陆云琛转念一想,这又是什么样的家里,才会将自家孩子,嫁给一个,活一天赚一天,四体不勤不堪造就的病秧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