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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都栽在了我们手上。

主要是我干的,但我觉得我不能再出更多风头了,所以事后一有人追问,我就把功劳分小常大半,说大半人都是他杀的,我只负责收尾。小常听得是满脸无奈,又不敢打我的岔,就很憋,时常和小媳妇似的在角落叹气,别人夸他,他就缩头缩脑,好像做了什么亏心事似的。

我一开始是想低调,但经不得越来越多的成名杀手倒下,血滚血、死叠死,一路下来,不仅连荡寨相关的人士惊了,方圆千里的黑道人也惊了,越来越多的人将目光投注在我们两人身上,然后发出了相同的疑问。

这两个人怎么就杀不死呢?

派来杀我们的人,有的剑法强我们百倍,有的刀法胜我们千倍,有的会下毒,有的擅暗算,有的成群结队,有的以一敌百,全是经过考验的业界精英。

怎么就栽在了两个江湖新人手上?

而且有的头焦脸嫩,有的内脏融化,有的四肢黑灼。

死状竟如此凄惨!

都是成名的杀手!

越是杀不死,越有人想要杀。

我现在是想通透了,但当时我是没想透这个道理,后来路上迎来的敌手便一个比一个强,而且很多和连荡寨没关系,就是为了兴趣来杀,为了名声来找我,而不是为了钱。

这“劫焰手唐约”的名号,也随着一个个杀手的外焦里嫩而大起来,这导致我像一个巨大的靶子那样亮在夜空,让所有想成名的黑道人士虎视眈眈。

等我赶到胜州城时,我后面已埋了七十一名杀手恶贼的尸体。

这连锁反应,恐怖如斯啊。

那日我和小常到了胜州城外三里的“轻风静水亭”,等了一天才见到一个人。

一个白衣沾血的人。

衣上血点如梅花沾星霄。

他手边还有一个血淋淋的人头!

人头狰狞可怖,他却哼歌而来,轻松提着,显得这人头似他手上的装饰品,一路滴滴答答的血脚印,似是他留给大地的见面礼。

小常惊喜道:“许大哥!”

我问:“这就是许大哥?”

许大哥,许亮明,一个满身黑泥血污,连面目都看不清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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