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而言之,是个良心好合同。
时辙看向那个青年,有些受宠若惊:“对我这么好?”
常言道事出反常必有蹊跷,这份合同给他让利太多,再加上从一开始,青年似乎就一直在打量他,种种古怪的行径累加在一块,反而让他有些不敢签了。
“就当是你的泡芙讨了我欢心吧。”青年不在意地一笑,紧接着视线一转,“刚刚剩下的泡芙呢?”
时辙嘴角抽了下:“……我吃了。”
青年愣了一下,紧接着笑了起来:“本来还想打包带走的,既然没了,那就算了。”
“其实还有几个在烤箱里,只是我没拿出来。”时辙本来就觉得青年声音耳熟,再加上刚刚他吃泡芙的时候摘了口罩,露出半张脸,现在听到他笑,时辙心里的疑惑更重了,忍不住说,“你声音听起来挺像沈皓熙的。”
他说的沈皓熙,是一个年少成名的影帝,今年似乎才25岁,但是自他出道以来,这几年剧组出的几部电影部部都是精品,口碑不错。
时辙这段时间看了几部,所以对这位影帝的声音比较熟悉。
青年有些好笑道:“你也这么觉得?我和朋友连麦打游戏的时候,他们都称我为电竞沈皓熙。”
说完之后,他又问:“沈皓熙是你偶像?”
“偶像算不上。”时辙想了想,“也就是喜欢他演的几部电影。”
“他演的的确还可以。”青年说道,似乎又有些好奇,“如果我是他的话,你打算怎么做?”
“当然是先和他拿一个签名,然后转手卖出去。”时辙不假思索,“他粉丝不少,应该挺好卖的。”
青年的笑容微微一滞,有些无奈:“你这是钻钱眼里去了。”
时辙:“相比签名,我觉得还是比赛第一的奖励更好一点,再说了,签名这种东西哪里是想卖就能卖的。”
青年点点头:“刚刚你说泡芙还有剩,那我就打包带走了?”
时辙倒是没什么意见,问:“还要装奶油吗?”
“要,没了奶油的泡芙约等于没了灵魂。”青年说完,见他还是没说合同的事,不得不说实话,“我给你让利,单纯是因为你长得很像亲戚家的小孩,所以不用担心太多。”
他都这么说了,时辙虽然不是很信,但也不纠结:“我签。”
法治社会,白纸黑字的合同,他也不担心青年会对他动什么手脚。
签合同需要身份证复印件,好在店长的工作间里是有打印机的,倒是省得两人再跑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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