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夏自诩是个严肃讲究实际,不在乎浪漫的人,之所以留着诗集,只是为了借此找回一点回忆中宁静的时光。
他自幼聪慧,四岁跟着训育员认了拼音后,靠着一本院长借他的破字典开始了自己人生的第一次阅读。没过多久,他就不再像其他幼童睡前扎堆往训育员跟前凑了,而是从图书角里挑一本书往窗边一坐,暂时踏入与世隔绝的象牙塔,享受着自己的乐趣。
他开始不断地读书,找一切可以阅读的东西去读。其他人没事做的时候踢球踢毽子,玩捉迷藏,打架吵嘴,而他永远坐在图书角。
这与众不同的爱好令他孤独,却被他视作福音,保护他远离吵闹,远离烦恼。
上学之后,大家终于看出来他的沉默能炼成金,老师时常说他聪明得足以申请跳级,只是他不愿和林晚分开,就一直拖着。
但为了进入公学,他最终还是跳级了。
这之后,他的阅读量随着人生目标的改变而有了跨阶段的提高,当初宁静愉悦的感觉却消失得无影无踪,因为他读得很用力——那些文字,和他的兴致、未来的人生都已没有关系,他们只是他复仇路上不得不去踩踏的阶梯。
直到阅读这本无意觅得的诗集,他才感到过去的自己还活着。
不但活着,还像一只小老鼠一样,从心底一隅钻出来,睁着圆圆的眼睛去寻找世界上仅存的一点美好。
顺着薄而细的红丝绦轻轻捋开书页,他第一眼就望到了最上方那句:“你唱歌时,饥饿者用肚子听”。想到刚起床时自己饿得灵魂出窍的感觉,思夏觉出一点趣味,微微笑出了一丝气声,眼睛继续往下扫。
每读一句,他都细细想一会儿,觉得每一句都意味深长,值得细细去品。而且,它不同于论文和课本,读它时不必仔仔细细地去做记忆,它会自然而然地让人记住它,体味它,于放松中得到一切。
最近的烦恼使这种体验变得尤为可贵,思夏放任自己深陷在诗集构造的回忆高塔中,以至于听到了玄关的开门声都未抬头。等到来人走到身边,他依旧不给予对方一丝目光,只是招了两下手,又轻轻拍了拍自己的大腿。
来人自然是洛璨,正睁大眼睛凝视着他。
他不看洛璨,自然也在意不到对方冻得有些泛红的耳垂,额前翘出了一点弧度的刘海,还有眼里层层叠叠的阴影。
洛璨收到他的短信,饭都没吃,直接飙车赶来了宿舍楼,但一鼓作气上楼后去的不是顶层宿舍,而是天台。
天台只有一盏灯,围栏高得堪比学校大门,是个只能窥天的牢笼。他站在那儿,冒着受寒的危险扯开外套,任夜风将他吹了个透心凉。
末了却又认命似地搓搓脸,走楼梯下来,回到了这个房间。
下楼的时候,他想,在这段不见天日的感情里,自己已是不可救药了。
就像当初许诺的一样,只要思夏仍留在他身边,不论干什么,他都能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