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天闷热的厉害,校园里更甚。
蓝白校服的少年靠站在梧桐树下,身形单薄高挑,被金光撒了一身。他却是像没发觉一般,目光一点一点的扫过四周。
阳光炙热,蝉鸣响亮,操场上人声嘈杂而热烈,两侧的树丫繁茂的张狂。
像极了学生时代时某个随意的午后。
温沅看着眼前的场景有些发愣。
只是……他离开校园已经很久了。
“老温。”
一道声音将他思绪瞬间拉了回来。
赵听严站在操场一侧喊他,他的皮肤黝黑,露牙笑的时候带着傻气,一双眼睛却在阳光下亮的出奇。
温沅抬头看赵听严,阳光有些刺目,以至于操场上所有人都有些不真实。
赵听严看着温沅还在发愣,抬腿就朝着他跑了过来,他上衣半撩,满头是汗,开口就催促:“快点,球赛马上要结束了,你怎么还站在这里给个没事人一样?快去给你男神送水啊。”
温沅懒倚在树上,不冷不热看了他一眼。少年皮肤白净,眼皮又薄,撩起眼皮看人的时候,竟显得整个人有些冷漠。
赵听严被这眼神看了一眼,有些怂的小声道:“以前送水的时候,比兔子跑的还快,你今天这是怎么了。”
怎么了。
温沅也想问一句怎么了。
他今天醒来,就发现自己非常狗血的穿进一本abo耽美小说里。
好死不死,还穿成了里面的主角受,一名懦弱的舔狗Omega。
本来,他一个直男不应该知道这本书的,但让他有个爱看耽美小说的女同事呢。
他知道这本书不为别的,就因为这本书的主角受跟他同名,而且还是个舔狗人设。
女同事看小说的时候,似乎直接带入他了,每天看他的眼神都带着点意味不明的新奇。
一边看还一边吐槽,还一边偷瞥他:“你说这个温沅怎么会喜欢江岑(主角攻)呢,他这么狗的一个人,性格又差劲,就算他是个强A,也不能这样舔吧。”
温沅每次都被这目光看的无语。
他还记得刚开始进公司的时候,公司里的同事是不敢给他说话的,那位女同事也不例外,但自从看了那本小说,不知道为什么胆子变肥了。
温沅本不想再听,刚想让她不要说了,自己没有兴趣。话到嘴边却直接变成了:“那结局呢?”
女同事没想到他会回应,啊了一声。
半晌,手脚并用的比划一通,兴奋的说:“你是不知道这剧情有多坑爹,温沅在给江岑送饭的路上出了车祸。命悬一线时,江岑那个狗渣攻终于确定了自己的心意,两个人竟然这样的在一起了。”
说到这里,女同事撇了撇嘴,很是不满的咬牙切齿道:“然后,两人就过上了没羞没燥的性/福生活。”
温沅:“……”
他就不该多这个嘴。
*
“那我该怎样?”温沅想起书中的内容,很是烦躁,他声音冷漠,“跪着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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