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分手的时候,傅驹还被对方狠狠收拾了一顿。
说多了都是泪。
不过对方也没具体到哪一处,只说了一个大概的位置,傅驹便把这个地方告诉洛镜书。
“你没事查他做什么?”
傅驹随口问了一句,电话那边的洛镜书却迟迟没有回答,他脑海中电光一闪,忽然明白过来。
“你别告诉我,你的小金丝雀的新主人,就是柏易珩。”
这回洛镜书回答的很快:“他不是。”
傅驹正要松一口气,想说如果是柏易珩的话,你的竞争对手未免也太强大了。
就听洛镜书继续说道:“他不是我的金丝雀。”
是他喜欢的人。
他的语气里还颇有两分不悦,是针对傅驹刚才的那句话。
傅驹:……
艹。
现在搁这跟他生气?
这话难道不是洛镜书自己说的吗?!
他又做错了什么呢,他只是复述洛镜书的话罢了。
可恶。
傅驹感觉自己被针对了,心里不满的同时,却又有种幸灾乐祸的感觉。
上次他就劝洛镜书,既然喜欢,就好好把人追回来,不要再口是心非。
洛镜书说什么,只是养的金丝雀而已,不是喜欢。
我呸。
就是活该。
傅驹哼哼两声,“你在这跟我发火没用,还是想想怎么对付你的情敌吧。”
洛镜书又是一阵沉默,傅驹怀疑自己是不是刺激的太过了,正要说点什么补救一下,下一秒就听洛镜书说道:
“程哥应该很喜欢他。”
他的声音很轻,如果不是傅驹那边很安静,他又专心在听洛镜书说话,说不定根本听不清洛镜书说了什么。
“你是怎么知道的?”傅驹问他。
萧程现在说不定正烦洛镜书,应该不会把这种心事告诉洛镜书吧?
洛镜书停下了脚步,他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街头,来往的人群总会投来好奇的目光。
因为他优越的长相,也因为他手上缠着的绷带,那里隐隐透着血迹,里面的伤口在包扎过后又撕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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