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雾这时的反应飞快了。他飞速弯腰换掉了鞋,又快步走过去伸手去抢谢无冠手里发着光的手机:“当然,他当了这么久明星了,总该有点抗压能力。”
所以不用这么关心他,多看看我就好。
“可是——”谢无冠任由他把手机拿走了:“他们说你最喜欢徐宛斯的眼睛?”
林雾浑身一僵,活像是拿到个烫手山芋。他同手同脚地要放远手机,被谢无冠拦下后目光乱转,就是不敢落在屏幕上。
“你不敢看吗?”谢无冠帮他念了:“不知道Kummer长什么样子,徐宛斯不说人品,至少长得好看吧,还有演技,重点是有个小道消息,就像李苗说的那样,林氏的总裁最喜欢他的眼睛。”
谢无冠声音似乎放轻了点:“每次去探班,林雾都会待在一边反复看他拍的那些场景,每次都要放大?”
他忽然想起来林雾那个绒面的小黑盒子,里面都是自己的照片。
对自己哪个部位有什么特别的偏好吗?
谢无冠不太确定地回忆,还是没找出什么规律。
林雾的喉结上下艰难地动了动。
谢无冠说:“你喜欢我哪里?”
他因为注定不可能久留,对替身不替身这种事倒是很无所谓,更何况林雾现在看自己就像一只见到肉的狗,每次眼里的兴奋的光都要溢出来了。
如果不是确定这副身体以前没有和林雾接触过,他几乎都要有些其他的想法。
听见这话,林雾细小的瞳仁猛地收缩了一下,像是极力忍耐般没有开口。
见人不回答,谢无冠重复道:“你喜欢徐宛斯的眼睫,喜欢我哪里?哪个部位?”
林雾被这句话刺激了一下,眼底忽然就泛起了红色:“...哪个部位?”
谢无冠觉得几分不妙 :“嗯。”
“为什么这么问,怎么这么问!”林雾焦急地四处走,像是很委屈但是没地方撒气一样,最后反反复复把客厅走了个遍,又只能站回原地瞪着谢无冠,声音阴鹜却透着股难以忽视的委屈。
“我喜欢你的,哪里都喜欢,你不知道吗。”
我表现的不够明显吗。
如果允许,我恨不得舔舐过你每个指缝,每个骨节,甚至想把你吞吃到肚子里去。
可是你这么珍贵,我连多看一眼都觉得是我的运气。
谢无冠默了半晌,径直问道:“替身又是怎么回事?”
林雾要黑化的脸色忽然僵在半途,反而被谢无冠审视的目光盯得不敢乱动,只有大脑在急速运转。
说自己做的梦?
可是自己没有证据证明谢无冠是梦里的那个人,更何况这事情太过荒谬,听起来更像是一个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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