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像憧憬英雄一样喜欢他。
后来的胡姗长得更漂亮,四肢也修长,她成为了大家都喜欢的存在。但是,这个故事并没有谁对谁错,只是,刚刚好,她喜欢的人不喜欢她。
她和他认识了十年以上,他却喜欢上了一个在他们生命里出现不到三年的陌生人。胡姗恨得发狂,嫉妒得要命,恨不得一头撞死。她从来没有那样想要伤害什么人,而她从自己人生经历里得到的经验是,要让一个人退出,就应该这么做。
恐吓。
就像小时候他们拽着她的头发怒喝她一样。
教训。
就像小时候他们反复告诉她她是丑八怪、肥猪、贱人一样。
求那个人把他还给她——这一点是她自己加的。这是唯一一件她凭自己意志真正想做的事。她当初想要退出的,是这个自己活着的世界,而高中时,她只希望情敌退出他们的生活。
就像祥林嫂不断地说“我光知道冬天有狼”,非要她辩解,她只有那一句话可说。
胡姗说:“……对不起。”
被王良戊和邓谆派去沟通的肖屿崇苦思冥想,一时半会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他抱着手臂,简要地做了总结:“你实际没造成什么后果,这是最好的一点了。但你怎么就想到像小混混一样去堵人家了呢?”
“我听到一些消息,说那个女生也是小太妹,而且很厉害。我一个人怕被打趴。到最后太害怕了,所以又没敢去。”胡姗像是僵尸,冰冷麻木地有问必答,“况且,我也不知道要怎么办。”
时间回到现在。
廖茗觉终于被陆灿抓住。麦克风被抢回时,她还一个劲对着话筒大喊胡姗的名字。周遭人唏嘘一片,连校工出动都挤不进来。
廖茗觉听到手机响。
嘈杂与混乱中,她接听后放到耳边。距离最近的陆灿看到来电人,都忍不住凑过来想听。听筒那头有过一片寂静。胡姗的声音刚传出,便隐没在风里:“我没有讨厌你的性格。是我的问题。
“我一直想,要是我跟你一样,不会害怕,不会失望,没有烦恼,不会嫉妒别人就好了。那我可能就不会伤害别人了——”
贴住手机的耳朵微微发麻,廖茗觉推开陆灿,慢慢地说:“人活着,怎么可能不害怕、不失望、不伤害别人呢……”
晚上的时候,邓谆跟王良戊打电话说了这件事。王良戊当时在打烊,没那么忙,所以有一搭没一搭地回复:“这下更难找男朋友了啊廖茗觉,全学校都以为她是lesbian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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