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即将从看守所转移到监狱的前一天,有一个意想不到的人拜访了他。
隔着一层厚厚的防爆玻璃,路南亭见到了那个还算光鲜亮丽的大明星,被他花大力气捧出头的男人——任书宁。
“想不到还是你,”路南亭苦笑,“好像每次我最狼狈落魄的样子,都被你看到了……”
任书宁穿着干净的白衬衫,将一贯耷拉在额前的发丝往后梳起,看起来倒有几分成熟男人的模样了。
“秦庄的尸体被他家人火化了。”这是任书宁静坐许久后冲路南亭说的第一句话。
闻言,路南亭那张笑脸面具出现了一丝裂纹,他瞬间便红了眼,许是想哭来着,但意识到这样有些失态,便只好忍了回去。
路南亭:“你也相信是我杀的?”
任书宁的表情是平静的,看不出半分悲喜:“我信或不信,有什么差别呢?他已经死了,而你将担负着杀人的罪名,在这不见天日的监狱里活下去。”
“是啊,”路南亭揉了揉发涩的双眼,哑声道,“他已经死了,一切已成定局。说再多,也都于事无补。那你呢?你来找我,是为了看这场笑话的吗?”
任书宁:“关于他,你就没什么想说的?”
路南亭:“我能说什么?能做的我已经做了。可无论我对他付出多少,他的心里,永远只有那个姓宋的……我到底哪里不如他……”
任书宁:“你真是这么想的?他爱宋惜任,这就是你的心魔?”
路南亭嗅出这场对话里的不同寻常,他狐疑地抬起头,看向那近在咫尺的访客,却在那人脸上看到了一丝本不该出现的嘲弄。
任书宁,人如其名,是个身上带着书卷气的无害青年,按理说,以他的性格不可能有这样锐利的情绪的。
可现在他抱臂坐在对面,姿态如同一个端坐皇位的得胜者,在睥睨着满盘皆输的自己。
任书宁笑着,近乎一字一顿地说出残忍的话语:“路总,他爱的人从始至终都是你啊,难道你一点感觉都没有吗?”
路南亭渐渐收敛了表情,他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这样认真地看着任书宁——这个被他一手培养起来的新星,就好似第一天才认识他一样。
“你到底是谁?你到底在为谁做事?”路南亭正色道。
任书宁将嘴角勾起,把被尘封的过往当面揭示了出来:“路总,你还记得那只钻石手表吗?”
刹那间,前世种种如河底的砂石般,随着骇浪的翻涌浮出了水面。
“是你?”任书宁将钻石手表交给自己,是前世的事,今生的任书宁绝不可能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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