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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情绪是金币的两面, 一面是怜惜,一面是欲望。

被魔兽染指过的小王子, 充斥着常人没有的风情,如一朵摇曳于风中的玫瑰花,诱使人去采摘。哪怕明知会被刺扎得鲜血淋漓,也会不管不顾地走下去。

而于秦庄而言, 日子单调得有些麻木。

夜晚, 是他最无法自控的时候,常常需要人来相陪, 从男娼到就近的侍卫,他尝了个遍。

白天的时候,欲望便会减退,理智重新占据上风。

他会一如既往地厌倦着这样放||荡的自己,也会沉默着把日子过下去。不然还能怎样呢?也不可能比这更坏了。

王后常会让人给他送些吃的,吃穿上没少过他什么。

他却不喜欢那些华丽的服饰,常穿得灰扑扑的,低调又不惹眼。废王子的这个身份认知,他比旁人更加清楚。

居所里最值钱的东西,或许就是那头白色麋鹿了。

这小家伙本就是他的坐骑,裴吉数次索要都没得逞,被王后差人送了过来,成了他唯一的朋友,与倾听者。

秦庄吃饱了的时候,就爱坐在门口,抓一把菜叶子,或几颗马铃薯,喂给它吃。

“你说咱们两个算不算难兄难弟?”秦庄一边喂食,一边问:“要是当初我们在魔兽森林里直接战死了,会不会比现在还好点?”

麋鹿正吃着,没空搭理他,他就自顾自地把话说下去:“父亲虽一直看不上我,可我到底是个战士。战士,就应该杀到刀剑卷刃、箭筒空空,才停下的。”

麋鹿吃完嘴里的东西,就凑过来舔了舔他的手心。湿漉漉的鹿舌刮过柔嫩的皮肤,激起一阵麻痒。

“好吧,这些对你来说可能太难理解了,毕竟你不会说话。”秦庄缩回手,如是道。

可他话音还没落,麋鹿就冲他摇了摇头,又用脑袋磨蹭着他的脸,似在安慰。

“你比林恩有良心。”秦庄摸摸它脑袋,难得露出一个笑颜,道:“说起来,这些日子里,我还结识了一个朋友。他个子很高,虽然也是绿皮肤,但比那些只知烧杀抢掠的魔兽好很多,还会像个大哥哥一样照顾我,给我做饭吃。”

他将目光投向遥远的西方,充满惆怅地说道:“可我们不会再见面了。人类哪能跟魔兽永远在一起呢?多奇怪啊。”

林恩这日又暗暗留在了宫里,他去的第一站,是秦庄的旧居所。

给王子准备的宫殿,自是金碧辉煌、宽敞无比。可随着秦庄的离开,这里也冷清下来,偶尔能见到一两个当值的女仆,在拿着笤帚清扫。

“林恩大人。”见到林恩过来,仆人们主动打了招呼。

林恩见她们注意力转移到自己身上,一时有些尴尬,摆手道:“没事,你们忙。”

“小王子的东西都保持了原位,我们每天都有在打理。”女仆们知道林恩是新王储裴吉眼前的红人,以为他是代裴吉过来巡查的,一时毕恭毕敬,都不敢得罪他。

“这样吗?”听她们说的话,林恩也来了兴趣,抬脚进了秦庄的宫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