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梅把担忧的目光投向了台上的那位年轻人。
但是,他似乎还是一副自然的状态,仿佛这个问题并没有刺中他的内心,“拍摄时间是展会的前一天,那天晚上我有一个重要的约,所以一直等到晚上十一点多才回酒店。由于我们商讨的是展会相关,事态紧急,当然,当时我们也已经得到了袁小姐的允许了。”
“袁小姐是江穆的前女友,传言你又是江穆的学生,请问你以前是否见过袁小姐,再次相见时你们是否会尴尬?你对她没有出席江穆葬礼的事情,又如何看待呢?”
这个问题有些略微刁钻了。
吴梅也忍不住为方宁介捏了一把汗。
方宁介微微思索了一下,在脑子里组织了语言,然后不紧不慢、咬字清楚地说:“很遗憾,我以前从未与袁小姐相处过——我只知道,江老师有一个叫做袁茹的女朋友,对于一个初次结识的朋友,还是一位女士,我会表现出我应有的尊重。至于她和江老师的事情——我并不清楚,也不想过问他们的私生活,我要做的,就是给予他们朋友应该给予的理解与宽容。”
漂亮!
滴水不漏。
吴梅忍不住在心里为方宁介叫了一声好。
那个提问的记者很快坐了下去。接着,一位女记者站了起来,目光投向了方宁介身边的邬行言:“请问,有人曾目睹你和邬先生两人同乘一架飞机,如今又住在一家酒店,还有人多次拍到你们在街上亲密的照片,你们的关系到底如何呢?还是说,你是借着邬先生来洗刷这次的绯闻事件、又或者,是借着袁小姐来洗脱自己是同性恋的罪名?”
全场寂静,无数双眼睛发出了锐利的目光,在他们之间探寻着,希望得到某些爆炸性的答案。
吴梅擦去额头上豆大的汗,然后紧紧地握住了自己的另一只手。
本来不经意间坐直了身体的方宁介一瞬间内忽然松懈了下来,然后轻轻地叹了口气,露出一个浅笑,“首先,我想说,同性恋不是罪。”
闪光灯四起。
“同性恋是性向之一,是人类多元化发展的一种具体表现。”方宁介说,“中国的传统文化并不反对同性恋,甚至在古代,中国比许多西方对同性恋都更为宽容,比如魏晋时期,人们以崇尚男色为荣。在古希腊,如果一个男子没有男性情人,会被认为不履行男人的责任。所以,在某一个时刻,东西方对于这一人群,都是报以宽容、甚至是鼓励的态度。既然如此,同性恋为什么会是罪?还是说,我国有任何一条法律表明,同性恋是罪,罪与盗窃、抢劫、杀人同等?”
他的话掷地有声,没有一个人敢站出来反驳。
因为的确没有这样的法律。
那位提问的记者许久才找回了自己的声音,“那么,你如此的维护同性恋,是说明你是同性恋吗?”
没有公众人物敢真正为同性恋说话,是因为这个社会,大部分人还是抱有‘同性恋是病、是变态、畸形’的观念。
如果方宁介就此承认,他的前途几乎可以算是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