瞧,人类恋爱心理学一书上就曾提到过,女孩们只有在真正喜欢的人面前才会因过度信任而不自觉暴露真实自我,反之在好感度较低的人面前则会保持一定的距离,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误会,所以也不会轻易表达自己的真实看法。
所以在萧纪凰面前陈阿秀容易生气,一言不合就跺足撒娇(主脑:?),而在祁曜面前则会礼仪规范,刻意端着些(主脑:?)。
嗯,这证明了以后如果有撮合这段感情线的支线还是很容易走的。
陈阿秀也算个风风火火的性子,前脚答应了祁曜会把宫人都打发回去,后脚就把东西和人都扔了出去。
“你们回去告诉母后,这些东西我都用不上,我陈阿秀就要做仗剑走天涯的女侠,用不上这些物什和那么多人伺候!”她插着腰说完这段话,在一众人求爷爷告奶奶地祈求声里雄赳赳气昂昂地回去了。
萧纪凰站在楼梯上旁观着陈阿秀。
“你当真都不用了?”萧纪凰问。
陈阿秀:“那当然!我陈吴颖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哦?那我倒真要高看你两眼。”萧纪凰说。
“滚!谁用得着你高看,狗眼看人低,别挡着我去找师父!”陈阿秀怒吼。
萧纪凰顿时把腰杆一挺,护主的小狼狗似地嗷嗷道:“呵!想去找师父?得先问过我手上的刀再说!”
听着两只小公鸡又斗上了,祁曜一边在纸上运笔习字一边又估量着这两人又砸碎了什么,又要赔偿多少银子。
他一心二用,手上的字也没偏差半毫,一横一竖间和他眼前光屏上的“顾卿云亲笔”几个字一模一样,也得亏字如其人。
顾卿云的字端正,运笔没有丝毫的脱离带水,端庄规整得好比是雕版印刷,严肃冷清到不带一丝人情味。
可祁曜喜欢。顾卿云要是写得一手好狂草祁曜才会头大,因为他又得逐字扫描输入,重新自设手写程序。
总之很麻烦,还会消耗不少能量,万一不兼容还会导致系统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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