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靠近怀中之人,才可以驱散。
“只要主子不再离开我就好。”
长秋黎闭上眼睛,抱紧林藏。
***
离开酒楼,参无忧用力极大地将手中的折扇开合,舌尖轻轻抵在上牙之上。
想到方才长秋黎和林藏亲昵的举动,心中难耐烦闷,他躁动地滑走舌翼,半晌,深吐一口气。
而气还没顺平,急促地脚步声很快响起,参无忧转眸看过去,便见任烨小跑过来,呼吸微急道:“主人!”
“我不让你跟着他们吗?你又找过来做什么?”参无忧面无表情。
任烨道:“梅一大人知道我说的地方在哪里,说不用我跟着,只要有什么要紧的事再来告诉主子他们就行。”
参无忧冷哼一声:“他调/教出来的人,倒是一个德行的自负。”
任烨一愣。
不清楚参无忧口中的‘他’究竟指的是谁,他只跟着参无忧,没有说话。
已经追随他数年,任烨自然能感觉到,主人的情绪很不好。
是因为主子吗?
参无忧脚步很快,走了几步,忽而轻‘呵’一声,转脸过来看向任烨,嘲笑一般:“你也觉得,我还喜欢梅藏雪?”
任烨抬眸看他,摇首道:“主人对主子之前的感情,是因为血奴反噬,身为血奴总是无法克制的爱慕主人,属下……清楚。”
“血奴、是啊,不过是因为血奴反噬的影响罢了,怎么一个又一个,都觉得我对他放不开一样!”
任烨道:“真正喜欢一个人,怎么会对他的生死毫不在意?”
他话落,参无忧手握折扇一顿。
林藏三年前消失之后,一直影响他的反噬消失,他心中是松快的。
堂堂血族之主,受人摆布情迷一时便算了,反噬消失还对之前控制他的人念念不忘,这种说法,听起来便觉可笑。
“也是。”参无忧倏尔笑了。
他看向任烨,“你倒是挺懂这些,怎么?难不成你还有喜欢之人。”
血奴不会对主人说谎,任烨自然也没有隐瞒,只颔首道:“主人忘了,在遇到主人之时,我本有婚契,只是家道中落后物是人非,我喜欢之人已对我没有感情,我才追随主人离开的。”
他这么一说,参无忧也想起了此事。
“一个偏门小族的公子,也值得你喜欢。”他轻笑一声。
任烨只安静地看着参无忧。
眼前的白衣之人血滴的抹额摇晃欲坠,眉眼张扬。
他对主子,是念念不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