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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无忧诡计多端,他的话自是万万不能全信的。但当前的状况,似乎也没有别的法子可以混进去。

“你凭什么觉得此人不会背叛本座。”他声音没什么起伏。

参无忧却笑了,他上前去,亲昵地撂开任烨的衣领。

在任烨颈边,有各种深浅不一的血孔,两孔一对,显然,都是牙印。

“主子不必担心,此人已是我的血奴,是不论如何都不可能背叛我等的。”

任烨顿时变得有些尴尬,眼神闪避。

而参无忧是最不喜欢他这等姿态,臣服便是臣服,理所因当应该舍弃所有,这等惺惺作态的模样给谁看?

思及前几日自己在林藏面前的模样,他冷哼了一声,抬起任烨的下巴便露出獠牙咬在他的脖颈之上。任烨初时痛苦,但很快表情便变得麻木,甚至到最后病态的有些享受,伸手想要碰参无忧的脑袋。

但还没有碰到,就被参无忧犹若破布摔了出去。

任烨骤然惊醒,赶忙站起来,收拾好衣服不敢有其他举动。

参无忧厌恶的扫了他一眼,舔了舔嘴唇,看向林藏却又露出了犹若春风的模样,微微一笑,“血族的特性主子是清楚的,现如今主子还担心吗?”

第20章

林藏自然晓得他所说的特性指什么。

血族的天性让他们好血,身上富有充盈灵力和魔力之人的血都是他们的最为优选的食物,而与此同时,他们吸食血液时会释放出类似上瘾物的毒液,因为被吸食的人不但会被麻痹、还更能会渐渐沉迷于那种感觉之中,成为血奴。

血脉越为纯粹的血族,其释放的毒液吸引力就越大。

这天下,被参无忧吸食过的血奴数不胜数,各个都对他死心塌地,不会背叛,这也是他势力现在广遍大洲,却很少出事的原因。

林藏想到这血族灵魔不分皆是食物、圈养血奴的特点,不觉皱起眉,莫名有些抗拒。

小说中作者光顾了写出参无忧吸食许语天血液时场景的香艳,给参无忧设置的吸睛点太多,却根本没考虑这种存在在现实光不分灵魔这一特性就会让人忌惮万分,十分麻烦。

算了,之后长秋黎为了调查当年的真相还需要与参无忧虚与委蛇,借用他的势力。忍耐忍耐便可。

“别废话了,准备好便走。”林藏别开脸道。

参无忧看着他的表情,擦去唇角的血迹,眼中却划过几分探究。

曾经的梅藏雪性格孤傲,虽是喜怒无常,但性格单一,只要摸清楚他的性格便好,与他而言,极好把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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