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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饭,包子。

这包子刚出蒸笼,香香软软,面皮蒸得松软,里面的陷儿有点差强人意,玉米渣馅儿,口感粗糙,林书忍着自己是个穷人要节约,才吃了下去。

黑娃似乎没吃过熟食,学着林书的姿势,吃了一口,张着嘴巴,惊讶地看着林书。

林书看着黑娃那两颗磨得发亮的小虎牙,没少吃生肉吧,牙齿倒是漂亮,就是看起来比寻常人要尖锐了点。

要是被咬上一口,还得破层皮。

黑娃几口吃了包子,抬头眼巴巴地看着林书。

林书笑道:“好吃吗?”

“嗷呜。”黑娃叫。

这会店里人多,林书怕引起注意,连忙捂着黑娃的嘴巴。

“别叫。”

黑娃:“嗷呜”

这下是好几人都看过来,还在嘀咕。

“这孩子都几岁了,怎么还不会说话,莫不是个哑巴吧。”

黑娃虽然不知他们说的是什么,但心思聪慧,知道说的是他,尤其是不喜欢大人们看过来的眼神,就朝着旁边看来的大人磨了磨小虎牙,跟狼崽子一样露出威胁的动作,却惹得在场的人大笑起来。

“哈哈哈。”

有人见黑娃不会使筷子,拿着手抓碗里的稀饭,才嘲弄道:“这小孩子是哪家的,长得像个野孩子。”

林书露出一丝后悔,忘了这小家伙,也不会使筷子,便开始教黑娃拿筷子,而黑娃也聪明,学着林书的姿势,几下就能夹起稀饭里的豌豆。

旁边的人还在嘲笑,灰狼却猛地窜了过来,露出尖锐的犬齿,凶狠地扫视了一周,呼呼地出着气,要吃人的样子,才吓得在场的人停止了笑声。

三人从饭店出来,林书将黑娃送进了医院,然后又独自出来。

六十年代,随处可见的男女老少,都穿着清一色的蓝布工装,统一款式,统一花色,路上连穿裙子的女人都很少。

林书逛了整个小镇,找到了一家收古董的店铺,将那只莫名出现在他手中的金镯子给卖了。

这镯子林书卖了整整两百,收货的老板是个戴眼镜的老头,一双鼠眼,刀尖眉,小眼睛笑眯眯地盯着林书打量,明眼人也想不到林书拿的出来这金镯子,恁是如何打听,都从林书嘴里撬不出半句话来。

林书虽生在和平年代,法治社会,一生除了才华和际遇较为坎坷,终柳暗花明,却老实说,还从未被人谋财害命过。

穿越到这个年代,还是个七岁的小孩,他能不能保得住这金镯子难说,还不如卖了。

而这老板,虽不能否定他心生歹意,却好歹忌惮他身边一直跟着的这匹狼,不敢对他动手。

等事情办完,回到医院,黑娃正在挂吊瓶。

隔壁床上的女人似乎要生了,疼得小声地唤着“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