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你妈的青梅竹马!
滚你妈的指腹为婚!
余夏“哦”了一声,拖着棒球棍朝前走了一步,朝兰博基米又随便“哐哐”敲了下,闲闲道:“谁要嫁你才是奇耻大辱!咱两的关系,就这兰博基尼一样!”
“哐哐——”
又是一声,多了几个凹凸点。
秦孑心疼得无以复加,余夏猛然砸了一下哼哼道:“砸烂了!修不好了!破镜难圆了!别让我看见你!”
世上,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
比她大三岁的秦孑,私以为不必与她一般计较。
那车修好了,增强了不少配置,比以往还要彪悍炫酷。
此后,碍于世交关系,免不得见上一见余夏。
闹掰之前,双方本就互相看不顺眼,闹掰之后,面上心平气和笑嘻嘻,嘴上吐出来的话含沙射影,他嘴巴自认毒辣,偏怼不过余夏,时常被气得撂下狠话愤然离场。
记不得说过不少“恩断义绝”“老死不相往来”的狠话,但余夏每每耸肩,闲闲的一句“哦”后,没了下文。
一肚子火,憋在肚子里烧毁了他五脏六腑。
凑巧,那时夏之荷改嫁给余向城,余家添了个女儿余秋秋。
与余夏骄纵蛮横不一样,余秋秋温柔有礼,见他时会甜甜的喊“秦孑哥哥”。
不可否认,秦孑甚至想过:若余秋秋跟余夏调换下,他脏腑不会那么快烧完。
最初,他顶多将余秋秋看成“别人家的未婚妻”。
直到,赫尔墨斯死亡那日,他才将视线落在余秋秋身上。
赫尔墨斯,是陪伴他漫长岁月的英国短毛猫。
去余夏家时,赫尔墨斯被秦孑抱去,一进余家家门就撒欢朝别墅里跑,一溜烟猫影子都不见了,等下午离开时也没见赫尔墨斯回来。
女佣们找猫无果,赫尔墨斯失踪。
隔天,余秋秋提着木盒子上了秦家,“秦孑哥哥,你别太难过。”
盒子里,是赫尔墨斯僵硬的尸体,身上有不少奇奇怪怪的伤痕。
秦孑瞳孔微睁,抱着木盒子浑身都僵硬了,坐在沙发上恍惚的望着赫尔墨斯的尸体,呼吸都变得凝滞。
“秦孑哥哥,都说赫尔墨斯是信使,是风,是使者,以后他还是会陪着你的……”余秋秋垂眸,声音低低的,安慰的话显然没什么信服力。
“你在哪儿找到的?”秦孑声音沙哑问,眼尾泛着一层薄红,眼眶蒸腾着一层雾气。
那是,陪伴了他十年的猫。
赫尔墨斯,不是宠物,是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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