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们对视一眼,都点头称是。无论是站在皇上一边的,还是太上皇一边的,都无法否认他们的这份功劳。
“臣等亲眼目睹那红薯的出产,亲口品尝了红薯做成的各色吃食。”户部尚书兴奋地道:“红薯产量是米麦的大几倍,口味也与米麦相去不远。臣观察,那红薯在山地土质欠佳,灌溉不丰之处,也长得甚好,这点米麦是不能的。这是一件利国利民,功在千秋的大好事。臣向皇上道喜,为天下百姓庆贺!”
“确实是大喜事!”永嘉帝也满面欢悦地赞同,忽然话题一转:“红薯是经林明安提议,忠顺亲王派人寻找到根苗,在林明安的指导下栽种成功的。众卿家,你们说,他们这份功劳,当不当赏?”
众臣们自然是齐声赞同。没办法,人家这功劳太大,你就是想反对也是找不到理由的,再不甘心也只能作罢。
“拟旨,”永嘉帝转头毫不迟疑地向戴权道:“忠顺亲王、林明安心怀民生疾苦,忠诚尽责,引进高产良种,利国利民,功劳卓著,深合朕意。朕对忠良之臣,当不吝奖赏,以为榜样。赏赐林明安安民侯之爵位,不降等承继五代;忠顺亲王已是亲王爵位,无可加封,特准许其亲王之位可传于子孙后代,世袭毋替。另赏赐每人黄金千两,彩缎百匹,千亩庄子两处,以酬其功!林明安再赐予侯爵府邸一座,可以传承于后人。”
众人听到这旨意,无不钦羡,看向忠顺亲王和林明安的眼神炙热非常。
这林明安,可是太走运了!这才二十出头的年龄啊,已经官至四品,地位清贵,如今又成了超品的侯爵!侯爵啊,只比国公低一级,那也是封爵的上层了。何况,他的爵位皇上准予他传承五世。有这样一份功劳傍身,只要后代子孙不作死,不犯下十恶不赦的大罪,即使不成器,也能保持五代的富贵了。而林明安这般有本事,他的子孙怎么也不会差得太多吧?
更加让人眼红的是,林明安的这份本事是独一份的,无人能代替!他又不涉及朝政,不贪权,光明正大地拿属于自己的奖励和利益,再如何风光富足,也不会招致皇上的猜忌,政敌也无从攻许。可见,此人的心性谋略,是何等厉害了!眼见着,又一个钟鸣鼎食的世家就要诞生了!
有资格来上朝的大臣们,大多已不恨年轻了。有人拿自己家的孽障与林明安对比,便觉心塞无比;有人低头默默盘算,自家的女儿正值妙龄,容貌教养不错,似乎也和林明安很相配啊?若是能有这样一位女婿,那可就太好了,自家能沾多少光!更有人在想着林明安的这场官司,好奇是什么结局.
北静郡王含笑向忠顺亲王点头致意,表达祝贺,心中却是翻腾不已,勉强压住满腔的妒恨。忠顺亲王有什么功?他是做了些事不假,可那些事很难吗,要他自己去出海寻找奔波了,亲自下地栽种实验了吗?一声吩咐下去,自有人能给他办得妥妥当当的,至多他勤加监督便是!换了他北静郡王,他能办得更好!可惜,他自负贤能,只是不得伸展抱负。他样样比忠顺强,只是没有忠顺的身份罢了!没有林明安,谁知道红薯是什么东西,长什么样,在哪里能寻找,怎么栽种?一定是皇上偏袒自己的亲弟弟,把这绝世的功劳让给他,可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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