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切了歌,前奏是吉他。
“你温柔的长发
在风中划过嘴角”
我一怔,顺手拨开因风黏在唇上的一根发丝。我根本没在意,而他看到了。
“我幼稚的笑话
为何只有你没笑”
好吧,我开始笑了。
“你靠着窗发呆
我看你发呆而发呆”
他到底从哪找来的这些歌?
我打心眼里佩服,撤下搭着窗框的胳膊,回过头去。
陆成则果然在看我,单手把着方向盘。
我导航腔提醒:“尊贵的车主,请专心驾驶。”
他冲前窗侧了侧眼,同样导航腔回复:“前方红灯,请乘客保持耐心。”
置身静态的车厢,我无法反驳,就故意板了脸,飞去一记眼刀,陆成则立刻即给出正中红心的灿烂反应,我也立刻在这种反应里缴械弃甲,任愉快浮上眉梢。
跟他的相处逐渐自在,可以做各种表情,哪怕不知道那样是否得体美丽。
我不再看他,坐正途中,歌的名字刚好从车内屏幕慢慢滑过,长长一道,《写给我第一个喜欢的女孩的歌》。
我弯唇,在心里呿一声。
才不信。
第9章 第九首歌
来到宜市的第十个年头,我确定自己遇到了有生以来所见过的,感觉最好的男性,而产生这个结论只用了三天。
工作需要,我跟很多人打过交道,当中自然不乏异性。他们不一样,但能很快地分门别类,概括言之无外乎两种:爹味浓郁的高位者,弟弟行为的少年人。
年纪和阶层在他们身上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他们热衷展示,热衷于将自己“特别化”,热衷于收集女人的崇拜和疼惜当勋章,且无一例外的自信;
陆成则也是自信的人,但他给我的感觉不一样。他在男女关系上的运营很轻巧,不会用力地塑造自己,让他成为主角,而是擅长营造“你才是枝叶托举的花朵”的氛围。
所以,跟他相处起来很舒服,舒服到上浮,但也危机四伏,容易重重跌落。
所以回家后我就做了一件很低级的事。我没有主动跟陆成则聊天,而是地毯式搜查了他的朋友圈,浏览他的每一条状态。
尤其去年年底那会,我同事曾在立付 in house的那段时间,我看得尤为仔细。
我甚至翻了立付x意创春节项目组那两位女同事的朋友圈。
我不可自制地想,如果在评论或点赞里看到陆成则,我会立刻冷静,并且有点心灰意懒。
最后的结果是空白,我们的社交圈没有任何重叠。
我松了口气,意识到自己开始患得患失了。
洗完澡出来,陆成则给我发了消息,问我睡了没有。
我说:准备睡了。
他有些意外:这么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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