仆从连忙应道:“是,于大人正是出身河南府。”
“你跟送信之人说,我有意结交京中世家子弟,若是到场的人不多,我可是会当场掀桌子的。”
“是,国公大人。”
那仆从走了,卫蔷对卫清歌笑着说:“我也回去,让狸奴领着你在南市逛逛,想买点儿什么只管花钱,那杏酪粥你也给行歌和宋岳他们都买一碗带回去,不用省着,再多买两碗也行。”
听见卫蔷如此大方,卫清歌抱紧了自己手里的剑,小心翼翼地说:“家主大人,您是要把行歌卖掉吗?”
回答她的是拍在她骡子屁股上的一巴掌。
“我是要去讨债!”
第12章 罗裙 “虽然军功彪炳,也少了几分教养……
河南府于氏,自前唐便是关中豪族,唐灭之后,关中被几路兵马犁了个细碎,好在于氏见机将全族迁入了洛阳,又在高祖举兵横扫中原之时主动依附,避过了战火纷乱。
康俗坊于府如今住的光禄寺卿于崇也是河南于氏嫡枝,执一族牛耳。
天色未暗,于府上下已经张灯结彩,热闹不堪。
于崇身形高大,四方正脸,看面相绝难想到是从三品文官,坐在堂前,望向院中来往使女,他一抹长须,差点又笑出声来。
“诸公今日是没看到那姜家老狗的脸色,哈哈哈哈,那定远公果如陈相所言乃天下第一凶兵,一刀下去,便砍掉了一条狗腿,痛快!实在是痛快!”
于家在两京十三世家中称不上是豪富,却因未经战火,留了不少前唐时的好东西,每到宴时,案几坐垫无不精美,牙箸碗盘也是华贵非常,加上于府的牡丹养得极好,于崇又是极爱排场之人,所以于府每次宴请,也是洛阳世家权贵欢聚之时。
要请定远公,是于崇临时起意,因为他实在是高兴,巴不得全洛阳都来和他一通欢饮达旦,喝了一杯酒,他有些遗憾地说道:
“可惜陈相不肯来,不然今日,就是我们两京世家给那姜老狗送葬的好日子!”
坐在左下首的是礼部侍郎郑裘,他出身河阴郑氏,年过半百,可谓是年高权重且身宽,虽不像于崇那般喜形于色,郑裘也是饶有兴致地取了一朵艳红的牡丹簪在了头上。
“兵部之事不过一皮毛,不过皇后从此不可擅专,实乃大幸事也。”
于崇又哈哈大笑,看向郑裘的斜后方,他大声道:“林贤弟,之前我也觉得定远公这把刀着实昂贵,没想到竟然如此快利,你也莫要再作扭捏情态。”
那姓林之人自然是来自被卫蔷扒过地皮的鄜州林家,前几日他收到家中兄长来信,还来和于崇诉苦了一番,那时他们言辞中不乏埋怨陈伯横引狼匪入世家之意,谁能想到才过了短短三日,那“狼匪”就成了世家眼里天大的功臣?那于崇当初还妄言陈伯横昏聩,现在一口一个定远公叫得倒是亲近。
郑裘摇摇头,头上红花也跟着轻甩:“她沿路从世家收取钱粮,终非体面之事,说起来,定远公年少失怙,虽然军功彪炳,也少了几分教养,偏偏得圣人青眼,让她去协管禁军,天天穿着大袍出入,毫无女子模样。”
听了他的话,席间几人的神色像是被风吹了一通,乱成了一团。
他们与太原、定州等地多有往来,比这些安居东都的世家之人更知道卫臻这“天下第一凶兵”究竟的如何的成色,郑裘这话在他们听来,与“那虎长得不错,让我去摸摸胡子”别无二致,“活腻了”三个字仿佛与那牡丹一起被他顶在了头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