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了,老大猎回来的这两只兔子都恹恹的快死了,一会儿我去杀了剥皮,老大跟我一起去。
我也想去!
朝乐宝音异口同声,眼巴巴的看着父兄。晚上就呆在毡包里太无聊了,还不如去看杀兔子。
去也行,到时候可别吓哭了。
哈日胡不担心大女儿,毕竟她跟着妻子也处理过不少的猎物,他担心的是小女儿,这么娇娇弱弱的,也不知道怕不怕见血。
宝音当然不怕了,她在牧场里什么没见过,小时候还见过狼群跑进牧场来咬牲畜呢,那场面可血腥多了。
哈日胡见她没有丝毫露怯,心里当真是满意极了。他最担心的就是这娃过不惯这里的日子。前几月有族人娶了个城里的丫头回来,啥也不会干就不说了,看到带点血的东西就一个劲儿的尖叫,仿佛是看见了什么脏东西一样,没的扫兴。
和那个城里丫头比,这回从城里来的十个娃却是要好很多。最多也就是刚来的一天哭了下,这两日都适应的挺不错。尤其是宝音,要不是身板太瘦,任谁也看不出她是南方的娃。
阿爹,这些兔子肉又要拿去换粮食吗?
朝乐一开口,啥日胡手下动作一顿,心里忍不住叹了一声,真是对不住家里的娃啊。
说实话他回来看到这两只兔子的时候,的确是这样想的。现在已是十月,再过半月天便要转凉,一个月后就会开始下雪,到时候族中狩猎所得必然会骤减,如果家里不多存些粮食,冬日就要难熬了。
他想回答,可是看着女儿那渴望的眼神,话到了嘴边却怎么也说不出口。还是妻子拯救了他。
也不全换,一只兔子咱们留着自己吃,一只兔子拿去换。
家中有多少存粮卓娜是最最清楚,肉干和粮食储存的量都足以让家里人在不挨饿的情况下度过冬天,当然只是不挨饿,离吃饱还有点远。但这和早几年比却已经是难得的好日子了。
最近因着旱灾,她对粮食也掐的紧,肉食几乎都没有出现在三餐里,孩子馋的厉害她怎能不知道。
明日中午阿娘便给你们做兔肉吃。
好耶!吃兔肉!
朝乐欢喜的不得了,要不是脚崴了还没好,她估计得激动的跳起来。
她还小,想不到那么深远,反正只要肚子能填饱,家人在身边,偶尔再能有顿肉吃就能满足了。
一家子大概也就只有她能无忧无虑的开心过日子。
翌日一早,喝过奶茶后,代格便又拿着他的小弓箭和小伙伴一起出了门。
草滩牧草茂盛,兔子很是喜欢那块地方,只要手里有点真本事,努力一点就能在草滩上逮着兔子。
代格想着自己既是长子又是大哥,如今都有了自己的小毡包,那他就是一个能和阿爹一起养家的小男子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