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承昼逃走后,就按照信上的地址,找到自己的远房叔叔。
叔叔小时候因为穷,被阉了送进宫当太监,后来跟着御膳房的师傅们学了一手本事,进入民国后,便开了一家饭店。
宋承昼投奔叔叔,但他好吃懒做,又心比天高,虽然在厨艺一道有天赋,却并不努力。每天就是想着办法偷懒,忽悠叔叔,不然就去百乐门跳舞。
这一段的节奏明快,宋承昼和叔叔的日常有很多小笑点,影厅里时不时便传来笑声。
路成云继续写:第一幕节奏把握地不错,适当的笑点能提升观影体验,以唐海生的导演水平来说,只能算及格,不出彩。
方启越却换了个坐姿,在他看来,第一幕到第二幕进的有些慢了,现在的观众喜欢快节奏,如果第二幕不够吸引人的话,这部剧恐怕只能在五一黄金档扑的平平无奇,预售票房就是它唯一的高光了。
两人虽然感受不一样,但都一致认为第二幕要给观众刺激了。
宋承昼通过女主孟雅结识了几位大人物,便撺掇叔叔在沪上最繁华的地方开起了饭馆,还上报纸打了广告,邀请各界名流和美食品鉴家来品尝。
在饭店开业那天,门庭若市,车水马龙。
路成云看了眼手表:快到剧情中点了,应该要进入高潮了。
他翻过了一页,准备好好写写这段。
此时,一台车停在了饭店门口。
车门打开,预告片中的场景重现。
现场顿时有些骚动。
方启越也直起了身体。
来了来了。
到底是花瓶还是灾难,在此一举。
这一次,镜头没有故弄玄虚,镜头落在了余幼湘的正脸上。
方启越倒吸一口凉气。
他不是没有看过姜桃的综艺集锦,可现在的她跟综艺里简直完全不一样。
怎么说呢。
就像是王者来到了她擅长的领域。
随着余幼湘走进饭店,原本吵嚷的饭店渐渐安静下来。
宋承昼硬着头皮迎上去,余幼湘却看都懒得看他:“我是来品鉴美食的,多余的寒暄就不必了。”
她的态度冷冷淡淡的,却并不让人讨厌。
而且当她的目光落到食物上,瞬间就变得灼热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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