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个排队,摇摇晃晃地跟着施铮往开好的房间走。
他们期间好奇地的左顾右盼,“哇,原来人类有这种好地方,不用自己做饭,还能睡觉,难怪都想当人。”
“当人也没什么意思,听我朋友说,厘长管你,太守管你,这不行那不行,处处有人管,活的年岁还短。除非像刚才买咱们鱼缸那家伙,家里有钱不被人管。”灰狼道。
其他三妖深以为然,施铮也认同,但做妖怪不能像九头虫那样,整天跟别人攀比。
进入各自的客房,小妖们欢呼雀跃,睡的不再是山洞中的石床,而是铺着棉花的被褥,别提多舒服了。
一个个激动的用后背猛蹭被褥,撒欢打滚。
施铮用“再不安静,下次不带你们来了。”威胁,才喝止住他们。
施铮美美睡了一觉,第二天一早把小妖们喊起来离开。
结账的时候,发现灰狼精居然背着大家叫了敲背服务。
灰狼精支支吾吾,“我听一个朋友说,客栈里有这种服务的。”
“那你不告诉我们?”
“我只是听说,也没试过,想自己先尝试一下,要是好再介绍给你们。谁知道,太舒服了,结果睡着了……”
其他三妖不买账,纷纷数落灰狼精背叛大家。
在集市上买了稻米种子,用独轮车推着,这活儿自然落到了灰狼精头上。
后来施铮领着众妖买成衣,每个妖怪都添置了不少衣裳,把之前的破衣烂衫直接都丢了,喜气洋洋的继续购物。
从被褥到厨房调料,能买的都买了个遍。
大包小裹很有成就感的往山里的洞府回了。
他们在前面走,后面远处则有一伙人鬼鬼祟祟的跟踪着。
这是一个由四人组成的强盗团伙,为首的叫丁大,专干打家劫舍的买卖。
他们从昨天见到前面五个人在闹事卖鱼缸得了一大笔银子开始,就盘算着打劫了,只是在城内不好动手,一路跟踪到了此处。
丁大从布口袋中掏出雪亮的大刀握在手中,朝同伙使了个眼色,快步跟上了前面的五个人。
荒郊野岭,放眼四周,皆是群山,正是杀人越货的好地方。
四个强盗握着刀,在离目标只有三五丈的地方,举起了屠刀,冲了过去,罩准其中一人的脑袋就是一刀。
这一刀没等落下,就被对方回头反手给接住了。
“我的娘啊——”丁大差点吓得尿裤子,就见接住他屠刀的,压根不是个人,而是只豹子。
其他“人”也纷纷转头,除了为首的金发男子外,竟是豺狼虎豹等妖怪。
可手下都是妖怪,那金发男子是什么还用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