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孤城目光如剑,直直的射了过来,一瞬不瞬的看着他,说道:“你知道,陆小凤绝不会相信。”
“陆小凤是个聪明人,聪明人才更加知道什么时候应该做傻子,作为朋友,我猜他也不想叶城主被朝廷冠以谋反的罪名,尽管这其实无关紧要。”
说到这里,白龙站起身,将怀里那只毛绒绒、胖乎乎,仿佛捏一下就能猝死的小兔子交给了叶孤城,眸子里带了一丝促狭的笑意,道:“在回到白云城之前,就劳烦叶城主照顾阿雪了,有它在,你身上的妖气会暂时被压制,夜间也可以安眠了。”
叶孤城的身躯有一点僵硬,重复道:“阿雪?”
他的动作不太熟练,似乎还有一些为难,不过也是,白云城主的人生之中,应当是第一次抱这种柔弱的小家伙,估计很担忧多用点力会伤到它。
任务者自然没有说假话,经过一夜的休息,她被世界意识排斥的感觉已经有所好转,因此,考虑到叶孤城的身体状态,也为了避免让叶城主打开新世界的大门,她才在小兔子的身体里注入了一丝一目连的妖力,帮助他缓解无处不在的梦魇。
至于“阿雪”,则是小毛团的本名,有翻译鬼才4870在,别说这兔子只是大明本土兔,就是西域进贡来的波斯猫,它也能翻译出人家的真名来。
叶孤城端详了片刻,见毛团子困得一个劲儿叽叽叽,于是将小兔揣进衣襟,说道:“多谢了。”
他的话音刚落,忽的听到有人扣了一下门,随即吱呀一声,不等听到“请进”,陆小凤就像是在逛自家后花园似的,拎着一只名贵的食盒进来了。
叶孤城的动作顿了一下,皱眉道:“陆小凤?”
他现下赤着足,身上只穿了一件中衣,依稀可以窥见肩脊与锁骨处凌厉的线条,拳头大的小兔子还在衣襟里左右挪动,试图找个舒适的姿势。
想来白云城主的一生之中,应当从未以这样衣衫不整的形象见过人,不止是做工精美的外衫,那顶檀香木座的珠冠也被侍女取下,漆黑的长发散落在肩脊上,将他凛冽的气势也柔和了一分。
然而陆小凤是个浪子,浪子是比寻常人、尤其是吃穿用度俱讲究的叶孤城更加“不拘小节”的。
更何况昨天叶孤城没醒的时候,大家都看过不知道多少遍了,所以一点都没觉得哪里不对。
“叶城主醒了?”
他“咔”的一声放下食盒,从中取出一碗冒着热气的人参补气汤来,苦涩的药香立刻充斥了整个南书房,可见这棵人参的年份之足,药性之强。
叶孤城也略通药理,一嗅之下不由:“……”
他只是多日不眠不休,故而有些气虚体弱,还没到人身大限,按理来说,几十年之内都用不到这一根须子就能吊命的大补之物,遂道:“不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