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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话还未说完,寇仲已执起一只绣鞋穿在她左脚之上,玉足纤纤竟不足一掌之握,他对朱雀抬了抬眉尾,绕到马儿的另一侧,暗中回味女子柔软润泽的肌肤。

朱雀:“…………”

本也只是推拒一下,她又不会真的和气运之子动手,只不过寇仲会亲自动手给她穿鞋,实在让任务者觉得有些吃不消。

都这样了好感度还不够组队,就这?

寇仲为她穿了绣鞋,仿佛完成了人生一大夙愿似的,见朱雀神色不愉、冷冰冰的看着他,他甚至还轻轻笑了一下,左脸写着知错右脸写着不改,道:“失礼了。”

朱雀冷冷道:“这就是少帅的礼物?”

寇仲拍了拍塔克拉玛干的脖颈,从怀中取出一朵有点蔫的小花,顺手插在了它的鬃毛里,道:“还有一朵花,路上见到的,看它开的好看,忍不住想带给你。”

朱雀:“…………”倒不是这个意思。

她垂下视线去看自己的脚尖,一颗温润有光的南珠缀在鞋面上,这已经不是她第一次收到明珠,所以并不为此而动容。

反正都带不走,浮云而已。

一旁的小厮凑过来,圆圆小脸笑起来很是讨喜,道:“依小的看,这双软烟罗绣鞋就只有夫人的艳色才压的住,旁的女子穿上,保不齐要被这宝珠夺去风采。”

寇仲非常满意,道:“你很会说话。”

小厮应了一声,笑道:“小的只不过是实话实说罢了,谁不知道,这软烟罗是柴将军的回礼,明珠是少帅出征海寇水匪得来的战利品,命十二位绣娘连夜赶制成一双绣鞋,只盼朱雀姑娘能笑一笑呢。”

寇仲悄悄挺起了胸膛,黑亮的眸子一眨不眨的看着它,宛如大型犬摇尾巴.jpg

朱雀:“…………”

大型犬还安排了僚机呢,属实nb。

她做了一个暂停的手势,打断了寇仲和僚机的交流,道:“少帅,我们也该上路了,再晚一会回来时天色都要黑了。”

“朱雀姑娘,我们商量一下,你不要叫我少帅、仲少,叫我寇仲就可以,我也别一口一个姑娘了,听起来很是麻烦。”

寇仲目光灼灼的看着她,道:“以后你叫我寇仲,而我叫你朱雀,行不行?”

其实以寇仲的性格,叫美人姑娘、小凤凰、美人儿都不令人意外,只是朱雀的容光太盛、气势太强,令人生不起亵渎低视之心,所以寇仲也不自觉叫起尊称了。

朱雀思忖了一下,道:“好,可以。”

得到应允之后,寇仲松了口气,与朱雀一起骑马出了城,文书中一夜挂霜的山林距离梁都并不远,只一个时辰就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