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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筝撸了两把兔子,记挂着太子身上的伤,道:“你身上的伤还没好,得好生休养才是。”

太子手上动作微顿,抬眸看了秦筝一眼。

金色的晨曦洒满院落,她半蹲在地上,神色柔和地抚摸着兔子,嘴角噙着浅笑,未绾的长发披散下来,衬得一张白玉似的脸愈发小了。

太子收回目光,只道:“不妨事。”

秦筝偏过头细看太子手上打磨的竹管,这个长度,倒是适合做毛笔的笔杆,这么想着,她又扫了长凳上那一撮灰黑发紫的毛。

形状……很像毛笔头。

秦筝赶紧看了一眼趴在太子脚边的两只野山兔,可能是毛多,竟然看不出这它们背上哪块秃了。

惊觉真相后,秦筝默默为它们鞠了一把同情泪。

这两只兔子哪里是碰巧遇见后被太子逮回来的,分明是他想制支紫毫笔一大早去后山抓的。

秦筝眼神幽幽落在太子身上,不过因为是半蹲着的,得抬头看他:“原来相公还会制笔?”

“嗯。”

太子坐在木凳上,一垂眸,就同她四目相接。

他坐的角度背光,将朝阳全挡在了身后,只有衣角轮廓被晨光勾出个金边,秦筝看得一愣,有一瞬间甚至觉得那万丈金辉都是从他身上发出来的,可他自己却又隐匿在一片阴影中。

厨房的门“吱嘎”一声打开,卢婶子端了一盆热水出来:“程娘子快些洗漱,我再炒两个菜就能吃饭了。”

“多谢婶子。”

秦筝回过神,只觉心悸得厉害,没敢再看太子,用那盆热水洗了把脸,才借着水盆里的倒影笨拙地开始绾发。

她宽大的袖子因两手高举过头顶的姿势而垂落下来,两条玉藕似的的胳膊就这么暴露在初阳下,修长匀称,皓白如雪,整个人都笼着一层淡金色的晨曦。

太子因她方才的失态多看了她几眼,不妨瞧见她露出来的两条雪臂,眸色微敛,凝神正要继续用锉刀磨平制笔杆的竹管时,眼角余光却又瞥见了秦筝放在长凳上的那把木梳。

缺齿的地方,丑得碍眼。

……

朝食卢婶子煮的红薯粥,用昨天秦筝带回来的嫩笋炒了一盘肉丝。

秦筝觉得太子可能早上食欲不是很好,昨晚她炒的那盆竹笋煸肉他一人吃了大半,还多添了半碗饭,今晨卢婶子炒竹笋的味道也不差,他却只动了几筷子。

卢婶子还有田地里的庄稼要打理,用完饭秦筝就包揽了碗筷,让卢婶子安心下地去。

她碗还没洗完,林昭就风风火火地跑过来了,只不过碍于太子就在院子里,她在厨房也没敢同秦筝说修栈桥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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