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本的第一页写着主人的名字——“范有中”。名字有点普通,谐音有点搞笑,但是三个字写得极好看,筋骨分明。
她往后翻了一页,是一段剧本的一场戏。
也就那么短短几百字,人物性格饱满、情节冲突激烈、台词富有哲理,关键字很好看。
她还没看完,还叫范有中的范文轩出现在她的面前。
那时候的范文轩,剃着极短的寸头,眉目清隽雅洁,个头一米八零,一身表演系的条件,就是一看便知不是表演系的。
表演系哪有把缺钱穿在身上的?范文轩上身的廉价T恤和下身学校发的运动裤明显已经洗到发白了。
谢冬芽觉得老看着他寒酸的穿着不太礼貌,于是看向他的脸。
看真切了也没觉得好看,毕竟学校里有表演系,不缺长得登峰造极的脸。
范文轩说:“这是我的笔记本。”
一向不按牌理出牌的谢冬芽想,要不撩他一下?这个学校里,表演系的不用撩,自动会给你发电。能把撩不动的撩起来,才有成就感。
谢冬芽拿出随身带的钢笔,伸出自己的手。
“验证一下,把你的名字写到我的手心里。”
范文轩一愣,觉得此女脑子有毛病。
“那我不给你了。”论撩人,谢冬芽也是从张诺那里遗传了个妥妥的,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范文轩皱起眉头,接过谢冬芽手里的钢笔,迅速在她的掌心写下“范有中”三个大字。
有一点点刺痛,更多的是痒。
谢冬芽多少觉得没什么劲儿,主要是对方海阔天空退的这一步实在太快了,没有难度。
她看看掌心的字,字是无辜的,字是好看的,笔记本是他的。
谢冬芽把笔记本还给了范文轩。
半个月后,谢冬芽在电视编导系的系报上看到了在署名“范有中”的笔记本里看到的那场戏。
这不是关键,关键是系报上的署名是“谢逢春”。
电视编导系的下铺在寝室夜谈的时候,说,什么大师的孙子啊,好意思啊,让大四的师兄给他写剧本还署自己的名,还跑去系报要版面。
谢冬芽嘲笑道:“你们系报也够搞笑的,居然就给登了。”
下铺说:“系报主编说,这场戏写的实在太好了,不登对不起这才华,反正全系都知道谢逢春出钱让大四的师兄给他写东西出风头的。”
谢冬芽问:“他自己知道大家都知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