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渡之感觉到一股灵气波动从碗柜中传来:“你放菜的这个碗柜,好像是一件法器。”
叶缓归将锅里的红烧肉盛在另一个碗里:“是不是法器不知道,这也是我从库房里面翻出来的。做好的饭菜放在这个柜子里面不会坏!”
一个人的饭最难烧,做少了不高兴开火,做多了又怕吃不完浪费了。有了这个柜子,吃不完的东西可以放进去慢慢吃。叶缓归试过,他将做好的东西放在碗柜里,过十天八天拿出来依然鲜香可口。
这个柜子真是帮了大忙了,要知道有些菜就是第一顿的时候味道最好。再次回锅,味道就会变了。
盛了一碗红烧肉留给福伯之后,剩下的肉和蛋依然装了满满一大碗。浓油赤酱的红烧肉在碗中颤巍巍的,叶缓归端着大碗往餐桌上一放,肥瘦均匀的肉还抖了抖。
浓稠的酱汁在肉上缓缓的流淌着,此时的肉已经和刚下锅时候的样子完全不一样了。叶缓归选的这刀肉一层瘦肉一层肥肉的堆了三层,肉皮经过酱汁的浸染已经成了漂亮的枣红色。
鲜香的香味像是一把钩子狠狠的拉扯着食客的肠胃,招财进宝也顾不得含蓄了,它们直接叫了出来。厨房里面一片猫叫和狗狗嘤嘤嘤求投喂的声音,叶缓归被缠得没办法,只能一只小动物给了两块。
招财进宝一头就扎到了食盆里面,肉很烫,小两只吃得很仔细。它们小心的舔着肉上的酱汁,明明迫不及待的想要将肉吃到嘴里,又怕吃得太快还没细细品味肉就没了。
有谁能拒绝红烧肉呢?!
叶缓归将红烧肉推到了谭渡之面前:“老谭你先吃,我去炒个莴笋炒蛋。”
说完这话之后,叶缓归就去忙着清炒莴笋去了。没一会儿,叶缓归手中就多了一盆清脆的莴笋炒蛋。莴笋翠绿,鸡蛋金黄,一看就很有食欲。
他端着盘子一转头,就见谭渡之和进宝四目相对。叶缓归疑惑的问道:“怎么了?”
谭渡之道:“进宝的肉吃完了,它问我要肉吃。”
叶缓归摸了摸进宝的脑袋:“调味料太多了对你身体不好,你真的不能吃太多。”
进宝不服气,招财也跟着起哄。叶缓归实在没办法,只能又赏了它们两块肉。
等他将灵米饭盛好之后,谭渡之才拿起了筷子夹了第一块红烧肉。
他并没有将肉直接塞到嘴里,而是放在了面前的米饭上。白净的米饭染上了棕红的酱色,肉汁渗透到了米饭中。
此时谭渡之慢条斯理的挑了米饭和肉往嘴里一塞,一口下去,红烧肉的鲜美在口中迸发出来。之前叶缓归说他做的红烧肉是甜口的,谭渡之已经做好了吃肉犹如吃糖的准备,然而当肉到口中时,他才发现,这肉是咸甜口的,只不过甜味更加重一点。
肉皮软烂弹牙,肥肉部分一抿就化开却肥而不腻,混在其中的瘦肉一点都不柴,嚼一嚼满口鲜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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