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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锦煜和安丕才,常灯和汶云水,就通过常锦煜和常灯的书信传话,在镇峨相会了。

在等常灯和汶云水的时候,常锦煜“难得好心”地搭救了被追捕的侠客,见他枪法不错,就与安丕才商议了过后,半哄半骗地将人糊弄入伙了。

那时候他们还不知道这个侠客就是镇峨王的子嗣,张双璧。

常灯与汶云水匆匆赶来后,五个人互相认识了一下,毕竟时间不等人,他们很快就动身出发,乘上小舟,顺流东行,途径几座绵延的山峰,换乘马匹,七日后才能到达刀剑宗。

使枪的侠客先提议,各取一个名号,也便于以后闯荡江湖,其余四个人想了想,觉得在理,于是在他取了“镇青娥”之后,常灯取了“赤霜火”,汶云水取了“白汶水”,此时正好途径乌山,常锦煜便随口取了个“渡乌山”,安丕才则取了“止苍黄”。

张双璧讲义气,又护短,枪法高超,不谙世事,往往快言快语得罪了人。

常灯性格好,平日里不大生气,却又不温吞,该动手的时候就动手,和谁都能混熟。

汶云水向来冷淡,言语里透露着一股不虞,好像看谁都看不惯。

常锦煜潇洒不羁,手段厉害,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能叫人信服,是他们中的引路人。

安丕才虽然是魔教中人,但是性子沉稳,经常充当和事佬,张双璧与汶云水好几次吵架都是他劝回来的,也正是因为他,其余人才发现原来汶云水暗地里做了很多事情,比方说,常锦煜早上喝的热茶是他买的茶叶,张双璧的枪是他给上的桐油,安丕才的衣服是他缝的……

众人这才哗然,原来你汶云水才是我们之中最心善的老好人。

汶云水却皱着眉头啐了一口,说,谁是老好人啊,这些事情我没干过。

张双璧拍了拍他的肩膀,笑道,没事,我们都明白的,我之前不该直言诋毁你。

有长/枪,有双刀,有双剑,有重剑,有阔斧。

对月饮酒,击节高歌,笑也肆意,痛也肆意,五个本来没有交集的人就这么熟悉起来。

而常灯和常锦煜,此前十几年里几乎没有好好相处过,却在这一年半载之中,渐渐地解开了心结,放下了那些若有若无的恨意,像安丕才所说,真正像亲兄弟似的。

再往后的事,就不必多说了。

发生了什么事情,玄武并没有详细地写出来。

但也不难猜到,肯定是关于生与死,关于血与肉,关于恶与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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