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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沈昂不说,他眨眨眼睛,一脸“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的迷茫表情说道:“……没人找我要过签名。”

易倾火速回到车上试图找一张纸出来,但一张能用来涂写的白纸也没有,倒是有一支不知道什么时候落在车里的记号笔。

三分钟不死心的搜寻后,易倾对着驾照、机动车行驶证、还有一张百元大钞陷入犹豫。

沈昂凑到旁边看了下,抽走易倾手里的记号笔:“我有办法。”

“不可以写车上啊。”易倾随口说。

“不写车上。”沈昂说着用嘴咬开笔盖,牵起了易倾的手,在她手背上写了沈昂两个大字。

黑色的记号笔迹几乎一写上去就干了,搓也搓不掉。

不如说,如果不竭尽全力去处理它的话,这字迹能在人身上留好几天。

易倾看看自己手背上的“签名”,又看看咬着笔盖和她对视的沈昂,沉默三秒后,决定原谅他的所作所为。

“那你也在我身上写一个吧,”沈昂像玩上瘾了似的把笔递给易倾,展开双臂,“写哪里都行,都随你。”

易倾的视线控制不住地往他腰腹间瞟了瞟,以周一早上起床准备上班的毅力控制自己开口说:“……手上就好。”

沈昂听话地把手交了出来。

易倾想了想,在他手心里写了一个易,又写了一个倾。

她刚刚落下最后一笔,沈昂就立刻收紧五指,一边笑一边说:“把这个易倾关起来。”

易倾乐出了声,伸手去拿沈昂手里的笔盖:“小学生吗你。”

沈昂握着笔盖的那只手立刻往后一缩:“我刚咬过的,有口水。”

易倾好笑地把没帽的笔给他:“那以后我的东西只要你咬上一口,就都变成你的了是吧?”

她本意是开玩笑,但沈昂问得特别认真:“真的可以咬一口决定归属权吗?”

易倾很无奈:“沈昂,你要是看上我家里什么东西,直接说就可以了。”

沈昂笑了一下,神神秘秘地问:“什、么、东、西都可以吗?”

前四个字咬得一字一顿,特别强调。

于是易倾也很谨慎地思考了五秒钟,才道:“可以吧,但别真的咬啊,说就是了。”

沈昂朝她微微倾身,压低了声音:“那我想要的是……”

他还没说完,突然响起的汽车鸣笛声就把后面的话打断了。

易倾的注意力被来车吸引,循声歪头看了看,见到沈昂背后串在一起开过来两辆车。

前一辆是沈家的,后面的是一辆白色的敞篷兰博基尼,看起来特别风骚,不过是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