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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夫君的手(剧情,甜甜,724打赏20加更)(1 / 2)

小妖精趴在榻上,头靠在哪吒膝上,懒洋洋地看他写字。

哪吒在写公文,笔走龙蛇,潇洒流畅。

握笔的手修长,很是赏心悦目。

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小妖精的俏脸微微红了,在他膝上埋着头露出了一个羞涩的笑容,被哪吒捕捉到,闲着的左手捏了捏她的脸蛋:“笑什么?”

小妖精眨着眼,摇了摇头,死都不会告诉他。

哪吒搁了笔,把人往上提了提,圈在怀里,耳鬓厮磨:“喜欢夫君的手?”

小妖精羞极了,躲着不给他蹭。

哪吒忍不住笑,将人的下巴轻轻托了,在樱唇上吻了:“喜欢还不好意思承认?”

“谁喜欢了?”

“还能是谁?”哪吒在她耳边轻声道,“刚才谁要它要的厉害。”

小妖精气得用力推他:“叁哥哥,你再浑说,我不理你了!”

“好了好了,不说了不说了,怕了你了。”哪吒将怀里满面飞霞的小人儿哄着,又忍不住舔着脸,“叫声夫君听听。”

小妖精才没那么好哄,嘟着嘴一口回绝:“我不!”

她生气的样子煞是可爱,臭着一张小脸,软软的嘴巴撅起来,怎么哄都不肯给个青眼。

哪吒无法,只能许诺她带她出去玩,又许诺了明儿不管束她吃甜食,又许诺了城南金家的金钏,又许诺了她南海鲛珠,摘星星送月亮一般将人的无理要求都一一应了,才算将撒娇耍赖的小脾气哄好了一些。

这要搁叁个月之前,早就把人按床上一顿打屁股,看她还敢摆什么脸色。把人打得软绵水润,再一口一口吃了。

哪吒眼里跳着火,牙尖泛着酸,就仗着我喜欢你吧。

被惯坏的小妖精要学写字,她这番失忆,连自己姓什么都不记得了,名字也忘记了怎么写,还是哪吒教她一笔一划写了个“庚”字。

哪吒将写了一半的公文卷了,教她写诗: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他写了,一字一句教她念,念了两遍敖庚便记住了,她确实聪颖,但也有着聪明人的毛病——非常不耐烦。

听他说文解字,翻来覆去也是不明白:桃花怒放的时候,女孩子要出嫁,家里幸福美满,这有什么必然联系吗?

桃花开就要出嫁吗,出嫁便一定和谐美满吗?

她带着不谙世事的天真,理直气壮地发问。

哪吒看着她的眼睛,那双灼灼其华的眼中,闪着金色的暗纹,那是龙族的印记。

哪吒的手掌还握着她拿笔的小手,人也实实在在圈在怀里,但她的问题隐约暗示着不详,让哪吒一时之间未曾言语。那种突然的对未来的不幸预见,就像一阵子心血来潮的灵感涌现,将人冻在了原地。

怀里的人似乎感觉到了他的情绪,扭着身子撒起了娇:“叁哥哥你怎么了,我实在记不得了嘛,我嫁人时也是桃花盛开吗?”

是吗?

这段时间太过于幸福,东海龙宫的事似乎已经过去好久了。

那个时候,好像是石榴花开得最好,她的卧房的床头柜上,还有一束怒放的石榴花,因为多日无人照料而衰败枯竭,在她试图挥动花瓶反抗时落在了地上,被踩成了泥。

那价值连城的花瓶被摔碎了,她的衣服也被撕碎了。

可真不是个东西。

可那个时候,也是真想要她。第一次遇见喜欢的人,喜欢得上了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