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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然知道,但那又如何?”

苗栗丝毫没有悔恨,她的笑容里甚至带着一股快意:“贱人就该得到惩罚,再重来一次,我也会做一样的事。”

林木深再度叹息:“但这也只会伤害到你自己。”

苗栗不以为然。

她知道的,她一向知道。正如前世。

那时候她大一暑假回家,发现妹妹状态不对,询问之下才知道她去同学家里做作业的时候,被同学给侵犯了。

她还是初中生。

那个犯罪者也是个初中生。

她知道这个年纪,就算是报警,对方也不会受到什么惩罚,尽管如此,她还是希望可以报警,但父母认为他们年纪太小,对妹妹的影响不好,而妹妹也不想让人知道这件事。

那之后,妹妹天天都会洗澡很多次,皮肤被搓红都是好的,事实上她妹妹的皮肤因为洗的太多都开始溃烂了。父母偶尔会流露出伤心欲绝的表情,但他们还是认为隐瞒更好。这让她愤怒,但是她也不知道该作何选择,毕竟受害者并不是她本人,她无法替她妹妹做决定。

她偶尔会看到那个犯罪者,一如既往的愉快生活着。

这是不正确的。

她心中被愤怒给掩盖了。

她希望对方至少可以知道自己错了,至少可以道歉,但还来不及想个办法让对方明白这一点,对方就炫耀着将一切分享给小区里的同龄人知道。

于是整个小区都知道了,并以此为谈资。

有人说:

这小孩就是个畜生。

有人说:

说不定他们闹着玩的呢,现在的小还可早熟了呢,那小女孩说不定勾引人家了呢。

妹妹不敢出门,整日缩在屋内,不去上学,不再和好友联系,整日以泪洗面。

任何语言都安慰不了妹妹的心碎,任何愤怒都无法让一切改写,更不能让那贱人反省。

唯有让他受到惩罚,于是她自作主张报了警。

她留下的证据派上了用场,但最后好对因为证据不足而没有让那畜生得到制裁。

最后只剩下一条路可以走,让人渣感同身受,唯有如此他才能理解受害的人是如何的难过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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