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倒是也符合现实情况~”
搞明白问题所在之后林鑫整个人都放松了下来。
“毕竟房子确实可以转租出去,押金在退租的时候也确实会退回来,系统这么计算倒是十分科学。”
不过……
林鑫看着这行明细突然间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如果说房子的使用权也能算作所有物的话,那自己以后是不是就再也没有钱花不出去,或者说不知道怎么花出去的烦恼了?
反正实在不行的话,还可以租个房子,直接交一年租金嘛!
就相当于用一个月租金买剩下十一个月租金翻倍的权益了!
甚至……
林鑫心里还冒出了一个更大胆的想法。
如果说交押金也被算作本月消费的一部分,而将会被退回的押金又可以被算作所有物折现的话,那自己是不是找到了一个可以把系统每个月的钱存下来,放到以后花的bug呢?
比如说这个月底自己剩二十万花不出去,自己把这二十万作为押金先给别人呢?
找个信得过的亲朋好友,或者就是自己的爸妈,随便“租”个什么东西,二十万押金一交,等什么时候想买房子了,再一“退租”。
这不就相当于规避了系统每月月底清零规则,变相存钱么?!
Emmmm算了……
林鑫把这个危险的想法摁回脑海深处。
这种bug还是不要轻易试了。
系统不管,或者只是修复这个bug都还无所谓,如果系统因为自己钻漏洞和自己解绑可就太得不偿失了!
想明白了这一点的林鑫把注意力转向下两项,然后再次被惊喜到了。
这个月新冒出来的“个人版权价值”项,指得原来不是林鑫猜测的,她“卖”出去的那本版权的价值!
指的原来是她还没“卖”出去的那两本版权的价值!
按照林鑫原本的想法,虽然她自己号称版权卖了十万,但这毕竟只是一个“号称”,就跟她说自己能每天码一万字一样充满了水分。
而五万四,则是林鑫开始时认为的,挤过水分之后的,那个版权在市场上的真实价值。
但是没想到系统再次以一种神奇的方式向林鑫展露了资本市场的不科学性——
原本在版权市场上查无此作者的林鑫,因为她自己左手倒右手的版权买卖终于有了姓名,而且是三本都有了姓名。
十万的那本貌似有些虚高,不过如果连同石榴弦的改编一起打包的话,八万还是有公司愿意接手的。
而这八万,就是林鑫持有的鲜鱼工作室的估值来源。
还没有人买版权的另外两本虽然质量上稍次,但毕竟是同一个作者出品的嘛。
大资本们虽然这些年没少搞IP改编,但是对于到底哪个能火哪个不能火还没有总结出一套“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