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玲便向她们介绍:“英姐,书砚姐,这是我老家的姐姐刘竹。小时候特别照顾我,我们的感情很好。”
两人听说感情好,便过来打量刘竹,朝她笑得爽朗。
“哇,刘竹同志,你这身衣裳用的布料可真好呀!”
“真的,我也觉得刘竹同志衣服料子好,这背包也是最近流行的,人本来就好看,这样穿就更好看了!”
刘竹现在早已不是当初那个农村无措、懵懂的小丫头,她大大方方道:“谢谢,可我觉得你们长得也很好看。”
说着又把金玲扯到身前:“金玲她第一次到京市,年纪又小,如果有什么做的不对的地方,还请两位多担待。”
二人连忙摆手,说金玲好得不得了。
大家便都笑了。
刘竹又要请她们一起去国营饭店吃饭。
两人推辞了一番,但因为气氛太好,都觉得很处得来,所以便都去了。
在席上,她们才知道,原来刘竹后来搬来了京市,家境很不错。
而且知道刘竹是隔壁师范大学的新生。
胡英便道:“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刘竹,你以后就要逃离满天下了,真是太伟大了!”
陆书砚也满是艳羡:“当老师好啊,为祖国培育人才,这是一项伟大的事业!”
刘竹便咯咯笑着:“我哥叫我选的,虽然我也挺喜欢教师这个行业,但其实我更喜欢做菜。”
“啊?”
两人愣住了。
金玲扶了扶额。
只听刘竹乐呵呵道:“你们可能都不知道,金玲是个好吃鬼,我想做很多好吃的,把她养得白白胖胖的。”
胡英和陆书砚的眼睛眼见着瞪大起来。
良久她们“噗嗤”一笑,都把菜死命地往金玲碗里夹。
“来来来,好吃鬼,快多吃点。”
一向社交牛逼症的金玲,第一次有了社死的感觉。
那以后的日子,金玲过得如鱼得水。
身边全是她的好伙伴,甚至连那个村干部帮他选志愿的王江河也成了她的朋友。
后来她才知道,原来王江河有轻微的跛脚,平时走路不太明显,但只要走快了,就会一跛一跛的,小时候还被同学笑话过。
后来他去乡下当知青,干重活的时候更是跛得厉害,被村里人笑得抬不起头来。
但他自有一股倔强的性格,人家越是笑他,他越是发愤图强,不管是种田、锄地还是担水挑柴,他从不偷懒,甚至比别人做得更好。
而且就算是每天干农活干到沾枕头就睡着,他也从来没放弃过学习。
所以恢复高考后他只复习了一个月就考上了鼎鼎有名的京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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