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于小黑等人的不甚在意,倒是罗尔德珍而视之地接过钱放进自己书包的夹层里,然后双手抱着书包,这可是他凭自己的努力赚到的第一笔钱,晚上可得跟哥哥好好炫耀一下!
“你们几个有住处了吗?”唐赫顺口问道。
小黑看了看自家二少爷,不知道说有还是没有。
罗尔德先是点了点头,接着又摇了摇头。
“到底是有还是没有?”唐赫笑了,喜欢的人看起来有点傻。
罗尔德开口,“没有!”
那是哥哥给准备的房子,肯定不是自己的啊!所以问自己就是没有!
罗尔德在心里逻辑清晰地争辩了一通,很快就说服了自己。
“那就收拾收拾跟我走吧,我知道有个地儿,条件还不错,离这儿也近,你们不嫌弃就在那儿将就一晚上吧。”唐赫在心里补充了一句:主要是便宜。
竖店作为全国最大的影视基地,每天都有无数人蜂拥而至,里头的路也七拐八绕的,很像一座迷宫,每天都有新的布景搭起来,也有旧的剧组离开。
罗尔德像是个好奇宝宝似的,张望着四周。
走着走着又回到了招贤小院,负责登记的人早就下班了,但两边的长廊上还有不少人,或坐或倒。
夏天的晚上很多人为了等活儿也为了省钱,常常都是在招贤小院的长廊里凑合一晚。
很多新人来的时候兜里就没两个钱,要是第一天没找到工作,自然也就住不起宾馆。
唐赫刚来的时候也常常缩在招贤小院的角落里,几张报纸就睡一晚。
他目不斜视地领着人出了招贤小院,右拐就是一条街,也被称为“入戏街”。
这条街上什么店都有,而且往往一家店都有很多的功能,比如宾馆也是饭馆,报刊亭也是水果摊子,服装店也能理发……
即使是十年后,这条街也没有太大的变化。
二十岁的唐赫在这条街上生活了两年,而三十岁的唐赫再回头,看到的却是自己将近十年的过去。
他直到二十八岁才从这条街上搬出去,一个是因为一直没钱买房子,二也是因为在这里呆久了,街里街坊都处出感情了,他把这儿已经当成是自己的家了。
唐赫的脚步在一家宾馆外停下,伴随着一阵叮铃哐啷的响声,他熟练地推开门。
罗尔德站在门口抬头看了看招牌——便宜宾馆。
这家店的名字真的够直白!
“进来啊!”唐赫拉着门把手站在门里看向罗尔德。
旁边的小黑一脸嫌弃地看着这个这条街上最破最旧的宾馆,一度怀疑唐赫是收了钱才带他们来这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