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宅屋的备用站为 精品御宅屋

第70页(2 / 2)

这种怪物是小羊的天敌。

它不会像豺狼虎豹似的一口咬断小羊的喉管,那样太野蛮,它只会悄悄把牙齿刺入小羊的皮.肉注入毒素,阻止血液凝固。

而这个最高明的猎手会获得应有的至高奖励,享用保持鲜活生动的美味小羊,一口口舔舐掉涌出来的红色饮料。

陆崇和它一样有耐心,一样具有绅士风度。

但陆崇不会,他不会伤害小羊。

小羊那么柔弱,那么胆小,当青紫色血管被尖锐毒牙抵住的时候一定会抖个不停,吓得立不住脚,软得只能被托着抱着。

他不舍得。

他只会把自己的血液喂给小羊,成为小羊永远的依赖。

“你不喜欢他,你是自己跑出来的。”

是肯定句,不是问句。

是因为太过贫穷只能给小羊穿这种粗劣品质的衣服,还是仅仅出于吝啬?

无论是哪一种猜想,小羊都不适合以那种方式被豢养。

他是娇贵的,就是栅栏也要金镶玉雕的。

所以小羊没偷到合身的衣服就匆忙逃跑了。

陆崇扯着小俘虏的衣领,一会儿咬牙切齿,一会儿喜不自胜。

嫉愤于小羊曾经与不知名人士的隐秘过往,那是自己未能参与的生活。

又为小羊不惜代价逃开而窃喜,之后小羊的时间是属于他的。

他挺挺身子,翻飞的衣角高高扬起,雪色膏脂上覆着大片暗红色的花纹。

陆崇愣了。

不顾小羊的挣扎,他快速果断又毫不费力的扯开原本就有些松散的衣襟。

一团巨大的黑影不容置疑的压向微生尘,力道大得让他连一点多余的动作都做不出来。

手指捻捻红色布料,男人脸上浮起难以置信的表情。

为了确认些什么,他像狗一样扑在上面,又蹭又嗅,把东西放在眼睛前使劲瞧。

给他一个劝服自己的理由。

微生尘才缓过劲来,两只纤细的手腕推埋在自己身上的脑袋。

雪色柔韧上还残余着一圈红痕,力气也小得可怜,从陆储的视角看简直就像乖巧的把那颗脑袋抱在胸前一样。

不知道是不是陆崇脑子里水比较多的原因,反正微生尘觉得他重得像块秤砣,压得自己喘不过气来。

大概是由于很少用脑,陆崇的发质很好,粗黑发亮,质地很硬,触感比阿黄柔软蓬松的狗头比起来差得太多。

微生尘又闷又憋气,还叫不出声,在陆崇的脑袋上绕着圈的乱摸,细白的手指抓到适合的支撑物,顺势扯着他的耳朵使劲往外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