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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红英抿了抿嘴,嘴里说话也没耽搁她手里干活:“大道理我不懂,你说春娥对那就对,但是我就觉得这丫头傻里傻气的,感觉有点缺心眼,这性子看着好,以后说不定还得吃亏。”那地里面的东西是集体的不假,但是谁也不嫌自家的东西多啊,明里不能拿,暗里能占的小便宜谁没去占过。也就自家闺女,憨实的不行,从来不夹带东西回来,自己不夹带,看见陆东临夹带还不高兴的吵吵。

陆明江咂了咂嘴:“那就教着,让她多跟东平媳妇处处,总能学到东西。”

温婉啊,张红英觉得那丫头还不如陆春娥:“学知识倒是能成,春娥和东临的进步都挺大,旁的我感觉够呛。”他们家没温家那么好的条件,也给不起陆春娥缝纫机和收音机,他们家的孩子只能自力更生,得比人都勤快都辛苦才能干到别人前面,才能把日子过好。

“你们婆娘家就是头发长见识短,东平媳妇你看着性子软,是个聪明人,春娥要跟她学的多着呢,能学到一半,以后日子就能好过。”

张红英张张嘴半天没说出话来,她就没觉得温婉有多精明。

温婉也没觉得自己有多精明,她不过是做什么事情都习惯了,在当下的情况下做出有利于的自己的抉择,尽可能的怎么舒服怎么来。

没她的事情她也不出门,在屋里忙自己的。

年初就开始织的毛衣这会儿才织了两只袖子,这一天一天的也快,一开学,要不了多久就凉下来了。

还没织两圈,外面就传来了陆春娥跟人说话的声音,是一向不大爱出门的李来英。

李来英已经有六个多月的身孕,从发现怀上之后就没让她再去上过工,在家里做一些家务,等天热闲下来,高秀兰不忙了家务也很少让她做,她除了洗他们两口子的衣裳剩余的时间就是给肚子里面要出世的孩子准备东西。前段时间趁着精神头好她去了趟公社,拿着高秀兰给的钱和布去扯了块绵软点的料子。

布买回来之后她一直没动手做,她针线活就那样,当姑娘的时候也没人教,也就能缝个扣子,补补丁纳鞋底都长针长针的走不匀称,还是到陆家来之后跟高秀兰学了点。崭新的布拿在她手里就是宝贝怎么也下不了手去裁,生怕裁废了。

家里的尿布,白家被高秀兰已经给准备了,她原本想着把布都给自己婆婆让她帮忙都做了算了,可是心里又觉得不甘心。第一个孩子,自己这个当娘的总不能什么都不做。

做吧,她又做不好,她就没做过衣裳,根本就不敢下手去裁料子。

想来想去她就想到了温婉,都说温婉手艺好,温婉身上的衣裳都是她自己做的,都不重样的,手艺确实好。她还有台缝纫机,要是能让她帮忙顺便给做了那就更好了。听人说那东西好用的很,脚一踩,嗖的一下就能缝一溜。

之前不好开口是因为温婉还没过门,如今已经结婚了,也是陆家媳妇了,算起来也是妯娌了,找她帮这点忙应该是可以的。

虽说头一天才刚刚办完酒席,温婉还是新媳妇,但是一想到她马上开学要去学校了李来英就坐不住了,直接拿着布料找了过来:“春娥,你嫂子在家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