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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札的封面是平铺直就的大字“择夫准则”,笔触稚嫩,一看就是小孩子写的。

正是四年前的阿笙专属。

翻开第一页,两行要求占了大半面:

一、长得好看。

二、活着。

比起第一条阿笙歪七八扭的字迹,“活着”两个字虽然笔力仍有不足,但已经能感受到其中铁画银钩的风骨。

四年前的小公子崔珩晏递过来崭新手札,漫不经心地挡住针扎破的指尖,“在外面捡的,送给你。”若不是他眼角余光频频循着她望过来,怕是没有人会察觉他的在意。

幸而欣喜若狂的阿笙正忙着接过手札,并没有察觉到小公子玉白面颊蒸腾起的霞色。她笨拙地拿起崔珩晏的毫锥,蘸取墨汁在上面描画,浓黑色泅晕成一片。

小公子见状,情不自禁皱眉,几步踱过去,问奋笔疾书的她:“你对未来的夫主,就只有皮相好这么一个要求吗?”

从小就喜欢俊秀郎君的小阿笙不疑有他,小鸡啄米式点头:“嗯,这我就很满足了。”

崔珩晏嗤的一声:“那他若是个病痨,你还要嫁给个死人,守着牌坊过日子吗?”

小阿笙沉思良久,再抬头对视上他柳色描就的清澈双眼,觉得这话不无道理,于是从善如流: “果然还是公子聪明,那就再加一条要求吧。”

崔珩晏实在嫌弃阿笙的丑字,接过她紧紧攥在手里的毫锥,“好人做到底,我帮你写吧。”

小阿笙傻乎乎地挠挠头,不留意把墨汁染到粉嫩小脸上,“可是,这就不算我的手札了。”

性洁的崔珩晏看不下去,替她擦脸,没想到越抹越花,直把个粉妆玉砌的小姑娘整成一只大花猫。

没伺候过人的小公子难得心虚了,干咳两声,转而将受伤的指尖藏在宽大袖口,轻握住女孩的手蘸取浓墨,“真麻烦,我教你写,这样总可以了吧?”

崔珩晏的手从小就冰凉,而背后环绕而来的是渺远杜蘅清香。小阿笙就这样晕乎乎地,和小公子一起在手札上,填好第二条择夫新要求。

虽是如此,可这幼时玩闹般写就的手札也一直被主人妥善珍藏,搁在枕下便是杜蘅味道的一夜清梦。

然而近半年来,这清幽好眠转变成可怖的梦魇,那才高行洁的公子变成了个嗜好杀她的魔鬼。

阿笙死了一次还不够,公子还要在梦境里杀掉她十次百次千次,甚至每一次的死法都不相同。

再联想起昨夜梦里,那如玉公子推来金盏中盛着的毒酒,阿笙抹掉唇边不存在的淤血,觉得自己的小腹又在隐隐作痛了。

她咬咬牙下定决心,越过同房熟睡的侍女,用指尖小心翼翼勾过来一只粗糙炭笔,在手札上添加难得的新要求。

三、不会杀掉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