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是这种想法,便如同一股热流般,令阿思兰整个人血脉贲张。
于是阿思兰再不迟疑,直接下马,就要将沈绛抱起来。
沈绛自然不会任由他抱自己,拼命挣扎起来,可是她的拳头落在阿思兰的身上,不仅丝毫不痛,反而让他升起了一丝情趣。
他喜欢小野猫般的女人。
只有这样,他才能征服,才能驯养。
北戎人喜欢养鹰,特别是少年人,都以亲手熬夜为乐趣。
因为在熬鹰时,他们享受的便是这种征服感。
“你放过我,”沈绛厉声喊道,可是她的声音里透着一股恰到好处的惊慌。
阿思兰常年跟大晋军队打交道,他是北戎贵族,听得懂汉语。
他嘴角勾起:“你从此以后,便是我的女人了。”
对于对方如此自信的话,沈绛心底冷笑。
只是此刻她并不会露出这种冷漠,反而犹如第一次面对杀戮和这些蛮人般,开始挣扎起来。
阿思兰一身蛮力,轻易将她抱上马之后,整个人骑了上来。
他将沈绛圈在怀中。
闻着身后人身上传来的膻腥味,沈绛强忍着欲呕的冲动。
阿思兰以指为哨,竟将本来要追赶那些商人的骑兵,又唤了回来,他吩咐道:“将这些货物带回去。”
“这些人呢?”士兵指着被抓来的人。
沈绛望着跪在地上,瑟瑟发抖的人,忍不住开口:“不要杀他们。”
阿思兰听到她颤声说出的话,脸上露出一抹玩味的笑,他侧头望着,跪在不远处的人,他并不在乎这些人的性命。
在他看来,这些人跟那些牛羊,没有区别。
可他却转头望着沈绛,故意贴近:“为了你,我可以不杀他们。”
他说着拗口的汉话,似乎想要拉近与沈绛之间的关系。
沈绛只在心底再次冷笑一声。
阿思兰命令士兵,将抢来的大车全部带走,因为此处距离他所在的前锋营,还有段距离,战马并不能长时间支撑两人的重量。
她被送上马车,在上车前,她回头看了一眼远处的群山。
那是清明逃跑时的方向。
清明会将她已经成功被阿思兰抓走的消息带回去。
他们是夜深的时候,才回到了前锋营,他们带回来的大批劫掠货物,显然是引起了营里所有士兵的欢呼。
北戎的士兵不像大晋那般,纪律严明。
大晋的士兵会保护商队的安全,而他们只会抢掠商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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