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觉得,若只是这般,并不能轻易打败阿思兰。
北戎前哨营虽只有一万人,却各个都是精兵,擅骑射,常能以速胜。
大晋骑兵与其交手,屡屡会吃亏。
先前赤融伯颜能设计斩杀沈作明,也多亏了这支前锋营。
他们是日常战斗第一线的精兵,因此林度飞心中对他们格外忌惮。
“我听闻阿思兰此人,颇为好色。”沈绛颇为好奇。
林度飞不屑道:“这些异族蛮人,视女子如衣物,先前多次骚扰我边境,掳掠大晋女子,特别是这个阿思兰,我听闻他特别喜欢大晋女子,经常会抢劫商队,更会特地劫掠那些无辜的良家女子。”
沈绛突然举起手,问道:“你觉得我这双手如何?”
林度飞被她突如其来的一问,弄得面红耳赤。
他轻声嘟囔:“三姑娘,女子柔荑,岂能亲自示人。”
就连林度飞都琢磨不透,这位三姑娘的性子。
瞧她模样,便是勋贵世家教养出来的大家闺秀,可是她的性子洒脱疏朗,更是不拘小节,就比方说刚才这句话,寻常女子岂好意思问的出。
她却不,大胆直白,想说便说。
丝毫不在意旁人的看法,就如当日她要留在军营那般。
沈绛听他的话,笑话道:“原来你也是个老古板。”
不过她也并未纠结这话,而是说道:“你觉得这双手,像是拿过刀的手吗?”
“不像。”林度飞如实说道。
沈绛的手掌摊在半空中,纤细粉白,指尖素素,如春日里刚冒尖儿的青葱,这双手实在是过分好看。
它应该持书、抚琴、贴花黄。
而不是拿刀。
但是林度飞见过她拿刀的样子,挥刀无情,肃杀冷漠。
沈绛笑了起来:“我自幼时,便一直不明白为何先生要让我一直学武,又一直保护这双手,他说我的手不该粗、不该糙。”
或许姚寒山当年并无旁的想法,只是不愿她不用于别的世家少女。
可是如今这反倒成了沈绛的一大利器。
“你说阿思兰会喜欢我的模样吗?”沈绛轻声一笑。
林度飞震惊,却领会到了沈绛的意图。
阿思兰喜欢‘打猎’,他将那些年轻貌美的女子视作猎物,因此沈绛便打算假扮这猎物。
再好的猎手,终有一天也会被猎物啄了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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