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幸福有了比较,就显得格外珍贵。
大家天南海北的聊,宋秋寒起初有隐约担心,怕林春儿不喜欢他的朋友。可林春儿很快让他将心放回了肚子,什么话题她都感兴趣,她不会安静坐在他身边,而是认认真真参与对话,她讲话又有趣,五七八句里就有包袱,十分放得开,时常惹大家欢笑。就连对她敬而远之的薛路遥也被她拉拢,酒过三巡拍着宋秋寒肩膀说:“兄弟你真有眼光。”
宋秋寒当然知道这不是客套,林春儿被自己的朋友接纳,这令他觉得无比骄傲。然而他的注意力始终都在林春儿的手上,一直担心她喝高兴了脱掉她的帽衫。
而林春儿一直没摘掉鬓边那朵花,直至他们酒至微醺,各自散去。她才将两朵花拿在手中,牵着宋秋寒的手出门。这会儿她又乖巧的像个小孩。
“咱们走路回去好不好?五公里左右,一个小时。”林春儿吃了饭,又喝了酒,便想着动一动,控制升糖速度。
“好。”宋秋寒看着她另一手小心翼翼捏着那两朵花在胸前,生怕被人碰坏了,便笑着问她:“喜欢么?”
“什么?”
“花。”
“喜欢。”
“这么喜欢?”
“是。”林春儿点头,将花凑到鼻下闻嗅。
宋秋寒偏头看着林春儿,觉得这个女人可真奇怪。她不喜欢奢侈品,在她的衣柜里,只有一个背电脑用的托特包是带着牌子的;也不偏爱珠宝,她戴过的耳坠都不是大牌的;却有一支昂贵的钢笔,会因为两朵寻常的芍药花小心翼翼,也还会因为听到一个感人的故事而落泪。
“如果这么喜欢花,可以在我那的阳光房里种上一些。尚姨走的时候将原来种的那些送人了,现在阳光房一片荒芜。”宋秋寒提议道:“阳光房里也可以摆一张小桌,夏天听雨冬天看雪,想起来都会很好。”
“那我们明天去种花吗?”林春儿听到要种花,兴高采烈起来。
“好。明天睡醒了开车回去,种花做饭,晚上可以在你喜欢的私人影院里看黑白电影,后天一早再回来。”宋秋寒顿了顿:“之前说工作日住在你那,因为离你我的办公地点近,可以减少上班途中的时间;周末回我那,可以躲清静。这话还作数吗?”
林春儿点头:“本来是不作数的。可因为你今天送了我两朵好看的花,我虽然漂亮,但也不能做殷素素口中的骗人的女人。”念念不忘为自己的漂亮正名,小气鬼一样。
“你会不会害怕与我同居?”宋秋寒又问她。
“你是豺狼虎豹吗?”
“我会吃人。”宋秋寒认真道:“我昨晚就吃了你。”宋秋寒意有所指。
林春儿终于红了脸:“我怀疑你在调戏我,但我又找不到证据。”
宋秋寒终于扳回一局,心中有些得意,面上喜色难掩。
林春儿见状踮起脚在他唇边轻轻一碰:“但还好今天听你的了,这会儿还真是有点冷呢!咱们比赛竞走!”林春儿推开宋秋寒,一只手握着花端子胸前,另一只手配合脚,甩的飞快。她这样的竞走姿态太可爱,宋秋寒站在原地笑了一会儿才追上去。
宋秋寒身高腿长,跟上她倒是不费劲,一边在她身边走一边问她:“赌点什么?”
“你输了今晚你睡客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