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我和你一起走一段吧。”
还没走出几步,万达回头,就看到了一手提着灯,一手牵着骏马翩翩走来的杨休羡。
杨休羡的这匹宝马,是袁指挥使特意送的。叫做“暴雪”,浑身雪白,没有一根杂毛,只有额头中间有一个黑点。英武非凡,是北镇抚司里数得上的好马。
这匹马平时骄傲的很,旁人的马站的稍微靠它近一些,都会被它又踢又咬,灰溜溜地躲到一边。
只是如今这“暴雪”只能和小黑驴并辔而行,听着小黑驴脖子上晃荡的铃铛声,也不知道它心中作何感想。
杨府的宅子在澄清坊的金鱼胡同,就在南熏坊旁边,也算京内一等一的地段了。这在这里的人,也是都是非富即贵,万达不由得好奇地问了一嘴。
“这不是我爹的宅子,是我叔叔的。家父这一代里,由我叔叔承袭了锦衣卫籍,所以我才当了锦衣卫。”
杨休羡毫不避讳地说道,“我是妾生的,不讨嫡母喜欢。正好叔叔终生未取,膝下无子,就将我过继了去。家父和嫡母,还有嫡母生的弟弟,现在都住在西山那边。明天我还要去西山给他们拜年请安呢。”
嫡母是个厉害角色,杨父娶妻二十多年来,除了杨夫人,也只有杨休羡母亲一个女人。
正确地说,杨休羡是嫡母的陪嫁丫头,身份低下,却比小姐抢先一步怀了身孕。
杨休羡生下没多久,生母就死了。
具体怎么死的可能只有嫡母知道吧。随后就被他的叔叔过继,抱进城内抚养长大。
所以说,如果说万达从小是在霸州军营和街头混大的,那么杨休羡是打小就在各个锦衣卫衙门和北镇抚司长大的。
杨休羡小时候知道自己不受嫡母喜欢。只有逢年过年和父母大寿时,才不得不前去请安磕头。
童年时候,他见到嫡母还会觉得忐忑不安,那女人看他的眼神,就跟看蚂蚁一样,全然把厌恶和不屑放在脸上。压根没把自己是杨家长子的身份当回事。
自从他顶了叔叔的位置进了北镇抚司,嫡母知道他如今连人都能杀,更是北镇抚司里上升速度最快,最受袁指挥使赏识的少年锦衣卫后。那从来不曾对自己露过笑脸的女人,居然对他露出了笑脸——虽然比哭还难看。
他叔叔杨兵和袁指挥使是多年的故交,也曾经做到了锦衣卫都指挥同知的位子。
只可惜,十年前,因为伤病缠身亡故了,所以偌大的杨府目前只有杨休羡一个主人。
那一年,刚满十六岁的杨休羡袭了叔父的缺,开始了血雨腥风的职业人生。
万达没想到他居然会对自己和盘托出这些,一时也不知道怎么回应,只好沉默地跟在杨休羡的身边,往新乐伯府的方向走去。
窄窄的胡同,寒风袭人,耳边不断传来炮仗的声音和小孩子们欢乐的笑声,身后跟着的一驴一马的蹄子敲打在路面上,发出有规律的声响。
“轰!”
一记火光在两人面前炸开,万达和杨休羡不约而同地抬起头,看着正对着两人的头顶上,一朵牡丹形状的烟火正盛大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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