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垂头一本正经地支吾道:“不是我吃独食。”
“咳。”对面传来一声轻咳,陆云初下意识抬头看他,闻湛侧着头,微微蹙眉,似乎是着了凉嗓子不舒服。
陆云初挠挠耳朵根,她差点以为闻湛是在笑她呢。
她把桌边的大盆拖过来,很没必要地解释道:“虽然是大清早,但是骨头已经煮出来了,得吃了,不能浪费。”
用清水慢熬的猪骨保留了食物的原滋原味,不需要任何佐料,只需要用筷子尖端蘸一点盐就足够美味。
嫩肉被熬得松散,软乎乎地挂在骨头上,牙齿一碰就下来了。
用筷子捅捅骨头端,里面软嫩如果冻的骨髓“滋”一下冒出来,陆云初连忙伸嘴接触,狠狠一吸,“嘶呼”一声,充满脂肪香气的骨髓钻入舌尖,轻抿便化,醇厚香浓,丝毫不腻。
她吃完一根,口中全是浓厚的骨髓香气,不由得舔舔嘴角,余光瞥到只能喝粥的闻湛,再一次补充道:“你身体不好……”
话没说完,闻湛就试图站起身,试图往书桌那边走。
陆云初往书桌方向看去,自己早上研磨好的墨汁和毛笔正四仰八叉躺在那儿。
“你要写字?”
闻湛点头。
她用手巾擦擦手指:“我去吧!”男配愿意和他交流,这真是一件好事,虽然她早已做好了剩下的时日和这个漂亮木偶面面相觑的准备,但总是害怕的,毕竟她孤零零地活了两世,深知孤独如钝刀,最磨人。
她跑过去,将纸笔拿过来,放到闻湛面前。
闻湛提笔,手腕很稳,写出来的字笔锋锐利,苍劲有力。
陆云初的眼光不由自主飘到他的手上。
大多数人的手即使好看,看上去也是应该用来劳作,用来生活的工具。可他的手却特别好看,像堆玉砌瓦诱人的占星台,有股蛊惑人心的美。
只可惜手背上一道丑陋狰狞的鞭痕,毁了这双似乎只应作抚琴题字的手。
她的眼神在他手指上游离几息,终于拔了下来,落到字上。
“我不吃小菜。”
好吧,还不吃凉拌的素菜,挺挑食的。
闻湛继续写道:“我也不吃骨头。”
陆云初忍不住瘪嘴,挑食无所谓,这是不识货。
他的笔锋稍顿,似乎有些犹豫,但还是写下:“我也不用喝粥。”
连粥也不喝,这也太难伺候了吧,陆云初心头火起,正想说几句,却见他接着一字一句地写道:“我随便喝点汤便能吊着气,你不用太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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